股票市场会涉及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股票交易客户和政府等主体,它们在股票市场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资券及期货指数交易的风险具有复杂性及多样性,部分风险的产生与一些主体行为有直接的关系。
1、证券交易所
目前我国有上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所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交易场所、制定交易规则、设计期指合约、组织监督交易,承担起股票市场微观管理的职责,因此在风险防范与管理中交易所起重要作用。
但是,如发生交易所内风险管理措施不佳,在风险管理中丧失了公平和公正原则,有意偏担交易一方甚至纵容主力大户操纵市场等现象,交易所不仅不能防范或化解风险,而且会加大股票市场风险及投机性。
2、证券公司
证券公司是联系交易所与客户之间的桥梁,也是风险控管的重要环节。如果证券公司由于自身原因,在利益的驱使下进行违法、违规活动,欺骗客户,损害客户利益或者运作不规范,经营管理不善等,那么这样的证券公司就会给整个股票市场带来风险及重大影响。
证券公司风险可分为两种:一种是证券公司自身原因带来的风险,如证券公司管理不善,营业人员缺乏职业道德或操作失误等,给自身或客户甚至整个市场带来重大风险;另一种风险是由于投资人的原因给证券公司造成风险,如投资人信用状况恶化,客户违规行为等。
3、投资者
投资人是股票市场最基本的交易主体。一方面,他们借着融资融券获取股票价差,还利用期指指数规避风险及套利;另一方面,他们不合规定的交易行为也会给股票市场带来风险。
客户的风险主要分成两种:一种是对证券公司营业人员缺乏职业道德或营运不当等原因所带来的风险;另一种是自身投资策略失误或违规交易等行为带来的风险。
4、政府及监管部门
资券及期指交易市场是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其运行遵循一定的内在规律。政府及监管部门要运用宏观管理手法,调节股票市场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使股票交易市场能平稳、协调地发展,发挥应有的经济功能。
政府的管理手段包括制定政策和法规,规范相关主体的行为,设置管理机构对资券及期指交易市场进行行业监管及采取经济措施调整股票市场的健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