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业务的管理,促进业务平稳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深交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细则于2017年11月13日起正式施行。那本次新规的实施会为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业务带来哪些变化呢?为您划了以下几个重点:
重点一
新规要求上市公司需要在股东大会通知发布日的次一交易日向深交所申请开通网络投票服务,当天还需要由上市公司将股东大会的基础资料、投票提案、提案类型等投票信息录入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不再是以前点一下确认那么简单啦!
重点二
上市公司对网络投票信息的复核与确认时间改为“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 ,不能悠闲地等到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开始前一交易日再确认了。上市公司需确认投票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同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可能的风险与损失。
重点三
如上市公司选择使用现场投票辅助系统,信息公司在合并计算现场投票数据与网络投票数据时,将以上市公司录入的回避股东信息为依据,剔除相应股东的投票。录入回避股东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完全由上市公司负责。
重点四
关于规则过渡期:股东大会通知发布日在2017年11月13日或13日以后的上市公司将适用新规,股东大会通知发布日在13日前的上市公司不受影响,仍按旧规执行。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一、投票要素
1、投票代码。A股股份对应的投票代码以"738"开头,B股股份对应的投票代码以"938"开头,上证所上市公司深圳市值配售股份对应的投票代码以"363"开头,深交所上市公司上海市值配售股份对应的投票代码以"789"开头。投票代码后三位与该上市公司股票代码的后三位相同。
2、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3、申报价格。代表股东大会议案,如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则申报1元代表表决议案一,申报2元代表表决议案二,依此类推。
4、申报股数。代表表决意见,申报1股代表同意,申报2股代表反对,申报3股代表弃权。
二、投票规则
1、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能撤单。
2、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对于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而某一股东仅对其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情况,只要股东对其中一项议案投票,即视为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三、投票举例
1、以时代新材为例。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票代码为738458)
2、表决议案
时代新材:(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3、投票操作
时代新材只有A股,在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并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系统时,如某一投资者要对公司12个议案中第一个议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投反对票,其申报为:投票代码738458,买卖方向为买入,申报价格为1元,申报股数为2股。如对第一个议案投同意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1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依此类推,可对其他议案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