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分置的操作手法,人为地将同一上市公司的股份分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两部分,是世界上的独一份,为中国内地股市所特有。这样做,造成了一些问题。
第一个问题,同股不同权。同样的股票,却不能拥有相同的权利。比如:某上市公司,一共有10亿股的股票,其中流通股3亿股,非流通股7亿股。假设今年赢利10个亿,要把10亿的赢利作为红利全部分给股东,那么每1股可以分到1元钱,非流通股东可以分到7个亿,流通股东可以分到3个亿。现在问题出现了,国家股成本是1元1股,由于不能流通,仍按1元的原始成本来计算股价,那么收益是100%,而股民却可能是5块钱(假设分红时市场上的价格为5元),也只分到1元,收益20%,。
第二个问题,流通股股东没有话语权。流通股股东是小股东,在公司决策上没有发言权,非流通股股东是大股东,有话语权。
第三个问题,因为大股东的股票不能上市流通,实际这个公司的市值是无法正确计算的。这个公司究竟值多少钱没人知道。因为正常的股市,公司的价值等于股票的市场价格×股票的总数量。但在中国的市场上呢,公司的价值是等于股票的市场价格×流通股的数量好呢?还是公司的价值等于股票的市场价格×股票的总数量好呢?如果是前者,那流通股又没法代表全部,因为非流通股没有算进来;如果是后者,也不对.因为非流通股是不流通的,不流通的股票其价格怎么能以市场价来计算呢?搞不清楚了,经济学家可能脑子也想得发涨了。
第四个问题,股权错综复杂。非流通股还不是一种,除了国家股,还有法人股,还有公司给职工发的职工股,职工股后又会产生职工转配股,而市场上的流通股还会有增发股。那么多种股权,每种股权的成本价都不一样,怎么去计算?
第五个问题,有些大股东能不能卖掉他的公司呢?如果他想卖掉他的公司,但他的股票又不能在二级市场上交易,只能把自己的非流通股拿出去转让,转让价格却远远低于市场价,既然如此,做大做强上市公司又有什么意义呢?反正卖出股票的时候又不是以市场价格来定价的。转让公司的操作,怎么那么麻烦?做大做强公司,怎么那么没意义?总之,归根到底一句话,股权分量,不改不行。
股权分置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