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西方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往往对金融业都采取了严格的监管政策,主要原因是防止金融力量的过度集中和过度竞争。对商业银行的监管主要包括对市场准入的监管、开设分支机构的监管、银行合并监管以及价格监管等。
金融业务的特点是:规模经济,规模越大,则成本越低,收益越高。这就意味着它具有一定的自然垄断倾向,典型的例子是清算中介。因此,在金融行业内赋予特定金融机构以垄断供给权,有政策上的合理性。但在金融力量集中的同时,也要防止金融垄断。如果赋予了金融企业较大的价格决定权,金融企业就可能利用自身的垄断地位造成价格歧视、寻租等有损资源配置效率和消费者利益的不良现象。
而对于非金融企业,除了那些因为战略需要或关系国计民生需要的企业由国家控制外,绝大多数企业都参与市场自由竞争,产品价格由市场供求决定,主管部门对其日常经营基本不干预或干预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