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必须先搞清楚,公司做低股价,在中国,是违法的,证监会查处力度是很大的,这是一定不能做的,但如果公司在无作为的情况下,公司股票的价格处于一个公司认为较低的水平,公司认为股价被低估然后采取回购股票的行为,这是允许的,比如2012年宝钢启动了50亿的回购计划,2015年恒大斥资6.9亿回购1.1亿股票。
其次,中国市场对股票回购的要求比较严格,详见下文,并且对回购之后有明确的路径处置和时间限制。而且为了把公司法落得更加细致,监管机构还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的管理办法和举措,对回购事前、事中、事后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比如计划如何制定,审批如何进行,核查如何开展,监管如何跟进,事后如何处理。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所以,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股票回购在符合制度与规则的情况下是允许的,但是公司操纵股价是违法的,会受到严厉的审查与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