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要看有没有附加条款:如果有附加条款,就可以;
1、还有一定要区别股权、股份、分红权这个区别:员工持股是要写入股东工商注册中的,当然也可以由某个领导“代持”,一般都是代持的;那么,你们间的代持协定有没有,还有代持其实本质是与“代持人与公司间的问题”,而不是是员工与公司间的股东问题。
2、还有员工离职要看是否违背公司的保密协约或是有损于公司利益,或是是否在五年内不再从事同业竞争公司;
3、还有公司收回股份,是不是持当期价值,但这里有个风险:即公司是负债的情况下,你持股是同样需要“承担相应负债风险的”;这一点特别要注意;
总之告诉你一句话:如果你都是股东员工了,还离辞职,就尽快与公司协约退出吧,还有,你自身也要反思:为什么会这样。
一般而言,公司只要是正常良性发展的,不会轻意辞退股东员工的,除非公司实在没办法,必须辞退你。简单的说吧:即然你都不在了,离开了,好聚好散吧!只要本金收回就是可以的,别谈什么溢价了。换句话说:如果你真想到了公司可以溢价,你在工作和平时的工作中就不会这么被动到“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