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股如何交易?法人股是指企业法人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资产,向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流通股权部分投资所形成的股份。如果该法人是国有企业、事业及其他单位,那么该法人股为国有法人股;如果是非国有法人资产投资于上市公司形成的股份则为社会法人股。
法人股转让的限制性规定
1、股份公司发起人持有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主体,不得受让公司股份,如商业银行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
3、法人股只能在法人之间转让,不能转让给自然人或其它非法人组织。
4、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方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5、除为核减公司资本或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它单位合并,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票。
6、中国公民个人不能作为中外合资(合作)有限公司的股东。
7、属于国家禁止或限制设立外资企业的行业的公司股权,禁止或限制向外商转让。
自从股改成功以后,法人股过了限售期以后就可以在股票市场进行交易。
法人股交易方式:
协议转让
“一对一”
行政划拨
自愿赠予
依法继承
拍卖
司法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