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新股发行制度?其发展经历了哪些阶段?
新股发行(Initial Public Offerings, IPO),是指企业通过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向投资者发行股票,以期募集用于企业发展资金的过程。
新股申购是指投资者参与IPO获得企业首发股票,并在二级市场卖出的过程。本来二级市场价格波动,并不能保证投资者参与IPO都能赚钱,但是中国股市对新股有较大的炒作热情,导致新股申购绝大多数都是挣钱的。因此,新股申购实际的风险极低,而且新股申购周期较短,资金流动性好,成为低风险投资者喜欢的现金管理工具。
中国的新股发行制度从1990年到现在经历了如下四个阶段:
1.新股认购证制度
股票认购证,是指赋予持有人一个权利——以发行价在特定期限内购买相关股票的权利。其最早出现在1992年的上海,当时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后的1年多时间内,“老八股”唱独角戏,因为股票供不应求,形成了粥少僧多的有价无市局面,当时主管股票市场的人民银行想出了一个主意——先发认购证,凭认购证摇号中签认购,于是中国的股票认购证应运而生。1992年上海股票认购证发行结束后不到两个月,消息灵通者得悉当年的股票发行个数将增至50个,中签率远没有想象的那么低,于是黑市开始爆炒认购证,其中最高价居然暴涨至1万元。事实上,每百张连号的认购证在后面的实际收益应该在50万元左右。股票认购证成为很多早期股票投资者的第一桶金。
2.银行储蓄存款挂钩+认购申请表
1993年8月18日,国务院证券委颁发《关于1993年股票发售与认购办法的意见》,要求与银行储蓄存款挂钩发行申请表,按照居民在银行的定期存款余额,按比例配售申请表,然后对认购申请表进行公开摇号抽签,中签后按规定要求办理缴纳中签新股款的手续,或开办专项定期定额储蓄存单业务,按专项储蓄存单上的号码进行公开摇号抽签。
3.全额预缴款方式
1996年,新股认购实施上网定价和全额预缴款方式。上网定价发行方式是指主承销商利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由主承销商作为股票的唯一卖方,投资者在指定的时间内,按现行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进行股票申购的发行方式。全额预缴款发行方式是指投资者在规定的申购时间内,将全额申购款存入主承销商在收款银行设立的专户中,申购结束后转存冻结银行专户进行冻结,在对到账资金进行验资和确定有效申购后,根据股票发行量和申购总量计算配售比例,进行股票配售,余款转为存款或返还投资者的发行方式。
这种方式持续到2001年,后修改为上网竞价方式,但由于发行市盈率过高,又改为市值申购方式。到了2006年,IPO修改为询价制及全额预缴款方式。
4.市值配售方式
2002年新股发行制度改为按市值配售发行,市值配售是指在新股发行时,将一定比例的新股由上网公开发行改为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投资者根据其持有上市流通证券的市值和折算的申购限量,自愿申购新股。按市值配售新股与新股发行市场化之间存在矛盾,不能充分体现一级市场的真实需求,扭曲了供求机制,大大削弱了一级市场定价机制的作用,使很多摇新资金离开,造成股市进一步失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