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股票基金一般被模糊地分为风险投资基金和杠杆收购基金。
它们与对冲基金一样,组织形式都是有限合伙和有限责任公司,因此它们不是从基金公司的层面纳税。与对冲基金一样,由于它将所有的经济成果都分配给投资者,所以只对投资者的收益征税而不以基金的形式纳税。
虽然这些基金大部分的激励费要等到投资出售后才能取得,但它们的费用结构和对冲基金非常相似。由于对冲基金将其一部分资产投资于新兴的风险投资以及从事套利交易,区分对冲基金、风险投资基金以及杠杆收购基金的界线变得更加模糊了。
私人股票基金的投资者在基金经理进行分红以前是很少或根本不能从基金抽回资本的,而对冲基金允许投资者按月、季或年增加或收回投资。
一些对冲基金的部分资产可能和风险投资基金相类似,尤其是那些从事不动产和私人股票投资的对冲基金使用一种叫“侧袋配置”法(sidepocket allocation)的技术。它不是逐日结算的,而是将激励费用的给付推迟到资产出售以后,并且完全禁止投资者撤回这些与侧袋配置法有关的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