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股民都有这样一个感觉,那就是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总像幽灵一样徘徊在股市的上空,并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影响着上市公司的经营活动。从这几年上市公司的中报、年报来看,披露关联交易的公司几近50%0
所谓关联交易,是通过与关联方发生资产或义务的转移,达到公司预期目的的一种企业行为。其形式各式各样,包括关联企业购销商品、为关联企业提供资金和担保、关联方资产转让、关联方费用的摊销、关联企业资产租赁等。
客观地说,关联交易不是能不能做的问题,而是如何做的问题。评判关联交易的得失成败,关键是看关联交易的动机是否纯正,手段是否合法,价格是否公允。其中最关键的是其公允性。关联交易并不一定都导致会计报表粉饰,如果关联方交易确实以公允价格定价,就不会影响会计信息的公允性。但事实上,在我国评估和审计等中间机构尚不健全的情况下,更多的关联交易在很大程度上已成为企业调节利润、避税和特殊利益集团及个人获利的途径。关联交易中的非公允价值,成了某些上市公司操纵盈余的工具。有些上市公司的关联方利用协议定价的不确定性,使得会计利润在公司之间转移。大股东钱不够了,问上市公司要;上市公司利润少了,问关联方要。
上市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其形式五花八门。根据“关联方关系及关联方交易的披露”会计准则的规定,关联交易是指关联方之问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因此,判断关联方交易是否存在应当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其基本前提是存在关联方关系,其核心是要发生资源或义务的转移,其实质是存在以下交易形式,而不论是否收到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