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期权交易的基本内容
从期权交易的基木含义和所举的例子来看,期权交易必须包含这样几个方面的内容:
(1)交易单位。
即每份期权合同的交易数量或面值。例如,中国银行目前推出的外汇期权交易单位为5万美元。纽约商品交易所推出的黄金期权交易单位为100盎司黄金。
(2)敲定价格。
即履约价格,是指期权合同标的物的买卖价格。在现货期权交易中,期权的敲定价格由买卖双方自由商定。如上面所举的例子中,投资者与中国银行之间达成的以1美元兑115日元为基准进行的期权交易,这其中的1美元兑115日元的价格就是期权交易的敲定价格。在期货期权交易中,期权的敲定价格不像现货期权交易那样由期权交易买卖双方自由商定,而是由期权交易所统一订定。一般来说,同一商品的期货期权合约有多个敲定价格可供选择。但是,不管是现货期权,还是期货期权,敲定价格一旦确定,在合同的有效期内,不得更改。
(3)期权价格。
是指期权权利的交易价格。一般称之为期权的权利金或期权费。这是期权交易的核心和买卖双方关注的中心。它随着相关因素的变化而经常变动。
一般来说,影响期权价格变动的因素主要有:合约交易单位的大小、敲定价格的高低、标的物价格的涨跌情况、履约期的长短、到期日的远近、投机的活跃程度等。通过对这一系列因素的分析,在交易中买卖双方最后会达成一个成交价,这个成交价就是买方为了获得期权权利必须支付的一笔代价,同时也是卖方承担必须随时履行交易义务的笔酬金。因此,买卖双方都非常关心。
(4)履约日。
是指从期权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到期日止的任何一个工作日。通常地,将期权合同生效之日起坐到期日止的时间,称之为权利期间。对于期权交易的买方而言,要履行期权合同就必须在履约的权利期间内进行。否则,一旦错过履约日,就没有实施选择权的机会了。(5)到期日。又称期满口或失效H。是指期权合同中所规定的履行选择权权利的最后一天。在这一天之前,期权交易的买方如果预先作出要求履行期权合同的声明,则在到期H为止的履约日内必须履行期权合同;期权交易的买方如果未作声明,则无须履行期权合同。如果期权交易的买方错过了这一天,买方所拥有的选择权就自动失效。因此,对于期权交易的买者而言,切不可忘记到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