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市场的参与者
国际上黄金市场的参与者,主要有国际黄金商,金融机构如银行、投资公司及其海外的分支机构,公众法人团体或机构和公众个人。这些参加者,有的专门出售黄金,如黄金生产商有的专门购买消费黄金;如个人或黄金制品商有的既买又卖,从事投资或投机活动,如黄金商;有的则专门从事经纪业务,如投资公司等,主要是为他人代理业务,收取佣金。但有些投资公司也为自已从事黄金买卖业务。
一般黄金市场交易主要是指大宗的批发黄金交易,而不是指黄金经过加工再零售的买卖,如黄金制品或饰品的再出售,除非特指饰金市场或黄金制品市场。所以黄金市场交易无论是现货还是期货一般都通过经纪人或代理商成交。
黄金市场的参加者如从买卖双方来划分,以卖方出现的有金矿企业,出售黄金的集团或个人,中央银行等,作为买方出现的有银行,金商或黄金制品商,如珠宝商、企业家等。
黄金市场的参加者如从风险转加和承担的角度看,可分两类:一类是为获利而愿意承担风险的市场参与者;一类则是为转嫁风险而想保值的参加者。前者就是投机或投资者;后者则包括黄金的生产商、金商和黄金消费者。金商实际上处于卖方和买方之间,即黄金的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中间人地位,他既买也卖,他手中必和黄金的生产和消费者一样拥有一定量的黄金,因此这三者都会因价格波动带来黄金价格下跌的风险,因此都欲将风险转嫁出去。
由此可以看出,黄金市场的参与者的划分一般是由各自的身份和参与市场的目的来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