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国际信贷
在中长期的国际支付中,利用适当形式的国际信贷,一方面可获得资金融通,另一方面也可避免外汇的风险。在国际间通常使用的方式有:
(一)外币出口信贷
出口信贷又分为卖方信贷( Sellers Credit)和买方信贷( Buyers Credit)。卖方信贷相当于延期付款(Payment)方式,是由出口商的开户银行向出口商垫付货款,允许进口商以后分期偿还。买方信贷是由出口方银行直接向进口商或进口方银行提供的货款。以卖方信贷为例,出口商在向银行借得外币资金后将该外币款项在外汇市场即期卖出,换成本国货币,以补充和加速本币资金的周转和流通;出口商的外币借款,用进口商所欠外币货款陆续偿还。这样,出口商的外币负债(即向银行的借款)为其外汇资产(即向进口商应收取的货款)所轧平,即使以后汇率有变动,出口商也无经济损失。
(二)利用“福费廷”( Forfaiting)
交易福费廷是在延期付款的大型设备交易中,出口商把进口商承兑的,期限在半年以上到五六年的远期汇票无追索权地向出口商所在地的银行(或大金融公司)进行贴现,提前取得现款的一种资金融通形式,它是出口信贷的一种类型。由于办理“福费廷”所贴现的票据不能对出票人行使追索权,出口商在贴现这种票据时是一种断卖;以后票据拒付与出口商无关。出口商将票据拒付的风险,完全转嫁给贴现票据的银行,这是“福费廷”交易与一般贴现的最大差别。通过“福费廷”业务,出口商给与进口商的信贷交易,变为现金交易这就使出口商不仅能立即获得现金,有利于出口商资金融通而且还可以将其面临的外汇风险转嫁给经办“福费廷”业务的银行,使出口商不受汇率变动与债务人情况变化的风险影响。但由于“福费廷”公司承担了各种风险,其费用也较高。“福费廷”交易贴现率是参照欧洲货币市场有关贷款利率另加国家风险和外汇风险等费用,除此之外,还根据贴现期的长短,向出口商收取承担费,承担费率一般为年率0.5%~8%。
由上述可知,国际借贷法是适用于有远期外汇收入的企业,通过向其国内银行借进一笔与其远期收入相同金额、相同期限、相同货币的贷款,以达到融通资金,防止外汇风险和改变外汇风险时间结构的一种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