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60年代,美国芝加哥大学的Eugene Fana教授为代表,提出了有效市场假说,该假说( Efficient markels hypothesis) 认为:如果在一个证券市场中,价格完全反映了所有可获得的信息,那么就称这样的市场为有效市场。该假说有一系列严格的前提: 一是市场充分竞争、无垄断和操纵行为;二是资金可以无障碍的流动,交易成本极小;三是信息成本足够小且参与者能获得同时、同质的完全信息;四是所有参与者均为理性。
由于符合该前提的市场在现实中很难找到,所以Fama教授等在1970年根据用于决策的信息类型不同,对该理论进行了3种形式的划分:其一、弱式有效市场( Weak Form Market Efficiency)。该假说认为在弱式有效的情况下,市场价格已充分反映出所有过去历史的证券价格信息,包括股票的成交价、成交量,卖空金额、融资金额等;其二,半强式有效市场( Semi-Strong Form MarketEficiency)。该假说认为价格已充分所映出所有已公开的有关公司营运前景的信息。这些信息有成交价、成交量、盈利资料、盈利预测值、公司管理状况及其他公开披露的财务信息等。假如投资者能迅速获得这些信息,股价应迅速作出反应。其三,强式有效市场( 5trong Form Market Efficiency)。 强式有效市场假说认为价格已充分地反映了所有关于公司营运的信息,这些信息包括已公开的或内部未公开的信息。有效市场假说以信息在市场中的作用作为划分市场强弱的依据,可以说该理论是信息披露理论的重要基础。
哈耶克(Hayck, 1948) 曾指出,资源的任何配置都是特定决策的结果,而人们做出的任何央策都是基于给定的信息。因此,经济生活所面临的根本问题是如何最有效地利用信息的问题,最终达到资源配置的最优化。证券市场就是一个专门制造信息、传递信息、运用信息和反馈信息的制度安排,通过提高信息的有效性最终通过证券价格发挥资源配置的有效性,这是证券市场存在的理论前提。因此,证券市场中信息披露及信息传导的有效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由于证券市场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现象,特别是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的不对称性,造成了证券市场缺乏有效性似乎是一种“常态”。
当前对我国股市有效性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我国股市是否具备弱式有效性。有人认为我国股市还够不上弱式有效市场;但更多的实证分析认为当前我国股市具备弱式有效性。但无论如何,纵观目前国内学者关于中国股市有效性的实证研究结果,中国股市目前至多达到弱式有效性。因此,完善我国的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已成为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