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市场上的信息是非对称的,主要表现在以下两点:
第一,信息在筹资者与投资者之间的分布不对称。根据非对称信息论,通常企业管理人员比投资者更多地了解企业内部经营活动,因此在对弈关系中具有优势地位,而投资者只能通过管理者提供的信息间接评价市场价值,导致证券价格与其内在价值的偏离。信息不对称引起的以下两种机会主义行为更加剧了这种偏离。一是道德风险,在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的现代股份企业中,股东与经理之间呈现“委托——代理”关系,二者在目标、风险、利益和动机等方面存在着不同的抉择。在信息分布不对称的情况下,企业经理人员可能为了实现自身效用而损害投资者的利益。二是逆向选择,即由于信息的不对称,社会经济资源并不能按照效率优先的原则进行配置。因为这时市场价格的变化并没有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那些出高价者可能并不是能产生最大化社会利益的经营者。
上市公司管理者披露信息的动力主要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作为股东希望通过主动披露信息来提高股价;较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比如董事会要求经理人员对外披露更多的信息;外部利益相关者希望得到更多信息,比如机构投资者,大股东政府、公众等。实际上,假设企业完全没有这几方面的动力或压力都是不太现实的。
首先,管理者信息披露的动力来自作为股东愿意对外披露更多信息以提高股价。但是在不同时间段,由于股权的拥有情况不同,导致了他们关心股票价格的程度也不-样,相应地自愿披露的程度也有所不同。Nagar 研究表明,当管理者的收入更多地由股票价格来决定,或者当拥有公司更多的股权时,自愿披露更频繁。
其次,管理者自愿披露的动力来自于内部治理或外围架构的推动。Ajinkya 的证据显示当外部股东拥有董事会席位,机构投资者拥有大量股权时,管理者会选择披露更多信息。Karamanou 和Vafeas发现,在有效的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影响下,信息披露频率增加。
国内的此类研究结论也基本-致。即在公司治理方面,董事会的规模、独立董事的比例、独立董事亲自参加董事会的频率、董事会会议频率、拥有财务专业背景的董事比例、审计委员会的设置、董事长不兼任总经理等公司内部治理状况都与自愿信息披露水平显著正相关。而在外部的利益相关者推动方面,实证研究成果也表明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程度与公司规模、大股东持股比例正相关。可见,受公众关注和政府千涉程度越高,公司外围架构越严密,越促使公司进行更多地自愿性信息披露。
第二,信息在投资者之间分布不均匀。由于信息分布的不均匀以及信息传播具有一定的时滞,在股票市场中可能出现内幕交易的情况。那些具有信息优势的人,可以事先知道有关部门的政策动向或者公司重大的经营决策,并以此获得暴利;而那些不具有信息优势的人,就可能成为受害者,还会加剧社会财富的不公平分配。
Grossman和Stiglitz(1980)将证券市场中的信息种类进行界定,将信息划分为公开信息和私有信息。私有信息主要指不能公开得到的信息,它是相对于公开信息而言的。私有信息不但包括内幕信息,而且还包括诸如证券分析师、基金经理等市场专业人士通过基本面分析,包括对公司调研,或走访上市公司,或通过对公开信息的研究而形成的对上市公司经营前景的先见“个人洞察力”。显而易见,最容易获取私有信息的是三种人:公司内幕人士、证券分析师和基金经理。实务操作中,很难区分合法的私有信息与内幕信息。拥有私有信息的投资者被称为“知情投资者”,不拥有私有信息的投资者则被称为“未知情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