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协议转让和做市转让哪一个更好?
这个问题要看站在谁的立场来说了,如果是为了发现公允价值,自然是做市转让更为公平一些,但如果是为了特殊的目的,比如低成本控制一家公司,合法或不合法的利益输送,那自然是协议转让更合适,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意打一个愿意挨就行,不需要考虑其他人的意见,尤其是监管部门的意见。
2015年3月20日,红豆杉盘中以68.40元成交了1000股,较之前的股价瞬间暴涨877%;4月22日,中科招商以1.01元/股的一笔交易成交了10万股,股价暴跌逾90%,买方账户名称为刁君如;4月23日,中科招商共现61笔成交,成交均价在50-55元左右,而其中6笔交易的卖方来自账户名刁君如,共出手13000股。
在协议转让的方式下,双方可以以一个约定好的交易密码促成这笔交易顺利进行,这里面就很难看清交易双方的意图了。
其实监管部门早就注意到了这个问题,不过迟迟没有修改交易规则,直到去年12月22日,全国股转系统发布了新的分层管理办法,对交易机制、分层制度等方面进行改革,其中除了降低创新层企业的利润门槛外,最为重磅的改革措施就是引入竞价交易制度。
有关负责人说,协议转让方式存在定价不公允、缺乏价格竞争机制等问题,引入竞价机制有助于完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也为持续改善流动性奠定基础。在业界人士看来,只有这样才有助于发挥市场定价功能,提高市场交易效率。企业也需更加专注业务发展,以实际经营表现来推动估值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