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性租赁
许多年前,与所租用的设备一起,承租人会得到一名设备操作人员,这样的租赁被称为经营租赁(operating lease)。尽管现在已很难对经营性租赁作一个精确的定义,但是,此类租赁具有若干重要的特点:
1.经营性租赁通常无法通过租金收入得到完全的补偿。这意味着租赁条款下的租金收入不足以弥补出租人资产的全部成本。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经营性租贷的期限通常要短于资产的经济寿命。因此,出租人必须对资产进行重新租赁或出售以期望补偿其剩余成本。
2.经营性租赁通常要求出租人维护设备和对设备投保。
3.经营性租赁的最有趣的特征或许在于“撤销”选择权。这项权利给予承租人可以在到期日之前撤销租赁的权利。如果撤销选择权被执行,承租人必须把设备还给出租人。“撤销”条款的价值取决于未来技术水平或经济条件是否使资产对于承租人的价值低于租赁合同所规定的未来租赁支付额的价值。对于租赁业者而言,以上特征构成一项经营性租赁业务。然而,会计师在使用该术语时则略微有些不同。
融资租赁
触资租赁( financial lease)恰好与经营租赁相反,这可以从以下融资租赁的重要特点看出:
1.在融资租赁下,出租人不提供维修、维护等服务。
2.融资租赁能够得到完全的补偿。
3.承租人通常拥有在到期日续租的权利。
4.一般地,融资租赁是不能被撤销的。也就是说,承租人必须支付全部租金或者面临破产风险。
由于以上特点,特别是第二项特点的存在,使得这种租赁业务实际是购买资产的一种替代融资方式。因而融资租赁的称谓是名副其实的。融资租赁的两种特殊形式分别是售后回租和杠杆租赁。
售后回租(sale and leaseback)当一家公司向另一家公司出售一项属于自己的资产并立即将该资产租回,一项告后回租就形成了。在售后回租中,将会发生两件事:
1.承租人将从出售资产中获取现金。
2.承租人定期支付租金,从而保留该项资产的使用权。
例如,在2006年I月,富兰克林电子出版公司,Rolodex掌上电脑的经销商,出售了其企业总部大楼并将此大楼售后回租。该公司以1030万美元的价格将其总部大楼出售,而与此同时,通过一个为期10年租赁合约与买方约定以最初每年支付的736000美元的条件将大楼租回使用。
杠杆租赁( leveraged lease)一项杠杆租赁业务实际上是承租人、出租人和贷款人三方的协议安排:
1.同其他租赁一样,承租人使用资产并且定期支付租金。
2.同其他租赁一样,出租人购买资产,将其交付给承租人,并定期收取租金。然而,出租人出资金额不会超过该项资产价格的40%-50%。
3.贷款人提供剩余的资金,并向出租人收取利息。杠杆租赁中的贷款是典型的无追索权贷款。这意味着,一旦违约,出租人无义务向贷款人偿债。然而,贷款人仍可用两个方法来保护自己:
1.贷款人对出租资产具有第一留置权。
2.在出租人债务违约的情况下,承租人必须把租金直接支付给贷款出借入。
出租人只筹措部分资金便可得到租金和全部的由所有权带来的税收抵减利益。这些租金收入又被用于支付无追权贷款的债务利息。承租人也同样受益,这是因为,在激烈竞争的市场中,出租人会因为节约了税收支出而向承租人收取较低的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