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党政机关干部、证券管理及从业人员能否买卖股票的问题,近几年特别是1990年股市热潮掀起以来,一直是人们争论的焦点之一。
1991年7月,中国金融学会和人民银行深圳分行联合在深圳召开股票市场研讨会,第一次公开就这个问题展开了辩论。
有人从中国国情及当前股市实际出发,认为为政清廉是社会主义制度对党政机关千部的基本要求;特别是在当前股市管理尚不完善的前提下,禁止党政干部、证券管理及从业人员买卖股票十分必要。认为这是防止在股票问题上以权谋私、拉关系走后门的唯一办法。
有人则引经据典,认为中国有关法规均保护公民合法投资权益,在股票面前应人人平等。禁止上述公民买卖股票,本意是维护“三公”,加强廉政,但实际上却剥夺了这部分公民正当合法的投资权益,造成新的“不公”。特别是当前,我国工资关系尚未理顺,公务员制度尚未推行,党政机关干部薪金本来就低;现在禁止他们从事合法的股票投资,更会加大收入的差距。
也有人认为,这种简单“禁止”的办法不具操作性,在实践中行不通。因为,第一,“党政干部、证券管理及从业人员”概念不清,很难界定;第二,即使这两类人直接买卖股票可以禁绝,但他们通过其关系人如亲属或代理人间接买卖则很难控制,而这两种“买卖”,结果是一样的。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简单“禁止”达不到预期效果。
有关股票的“廉政”问题,还不仅涉及到党政干部、证券管理及从业人员。实际工作中还牵涉到上市公司董事长及其他管理阶层,牵涉到一些国营企、事业单位其中有的一度动用公款购买了股票并中饱私囊,对这部分收益分配也有一个管理问题。诸如此类的问题,到底该怎样看?怎样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