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EVA的争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一种观点认为,基于历史价值和市场价值计算得来的EVA多少会产生一些误导。公司的价值在形式上可以分为账面价值、市场价值和内在价值,由于现有制度与体系的不完善性,账面价值可以作假,市场价值可以操纵。作者认为,这几乎是所有以财务数据为基础的评估方法都会面对的问题,而EVA方法则通过注重税后净营业利润,通过适当合理的会计调整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这种扭曲。而且,这种扭曲的消除更多的是依赖于包括信息披露、公司治理等一整套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而EVA的广泛运用却能在其中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此外,公司业绩衡量目标不应该是最精确的数字,而应该是基于成本收益的权衡以及如何鼓励公司的管理人员去为股东创造价值。
(2)人们对EVA方法的另一个普遍忧虑是,用EVA作为绩效评估手段,会使管理者减少投资。这种投资不足不仅会出现在有形资产的投资上,也出现在那些诸如研发和品牌开发的无形资产上,还出现在并购活动上。这种忧虑源于由EVA产生的资本成本以及如下想法:管理者从现有资产中榨取利润—限制任何不能立即带来回报的投资。作者认为,投资不足的问题至少可以通过与激励制度的有效结合来解决。
如:①将EVA绩效评估结果与公司的薪酬制度结合起来,建立EVA个人股息银行,延期支付薪酬。使管理者意识到,为了取得这部分股息并在将来取得更多的股息,必须保持EVA值长期增长。②使价值驱动因素和未来EVA水平相关。例如,若将生产创新当作管理者长期价值创造的一个重要指标,那么,除了EVA标准之外,生产创新也被当作管理者获取个人股息的一个标准。这将确保管理者关注并投资创新活动。③将大额投资记入暂时账户。这笔投资将逐渐计入资本投入额,而并非从投资一开始就全额计入资本投资额。我们在评估并购绩效时,也采用该方法。④实行股票期权。因为它们为价值创造提供长期激励机制。
(3)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在计算经济增加值所需的股权资本成本时,需要参考资本市场上的数据来确定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的风险酬金,而我国资本市场的不完善使股权资本成本的确定相对困难,EVA缺乏应用背景。这确实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但是纽约大学达蒙德理教授根据影响补偿率大小的因素,通过与美国资本市场的对比,对世界各国金融市场风险补偿进行了确定。
而且,中国资本市场的相对落后只是暂时现象。加入WTO之后,证监会推出了一系列推动资本市场发展和完善的举措,包括对信息披露制度的不断完善、通过实施QFII和QDII等举措加快与国际资本市场的接轨来推动资本流动性,向市场注入对股价反映公司基本面的信息等,以价值为导向的投资理念也在不断地得到推广和接受,这些都将促使中国的资本市场逐步回归理性。中国资本市场的有效性得到显著改善是指日可待而并非遥不可及的。而EVA代表的是一种长期的价值管理体系,它的应用不应为短期内能够解决的问题所限制。
总而言之,EVA在评估中发挥的作用远远大于它的缺陷,尤其是它对管理的作用使它具有其他绩效评估方法无可比拟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