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证券交易所指数
(1).上证综合指数
全称“上海证券交易所综合股价指数”,是国内外普遍采用的反映上海股市总体走势的统计指标。上证指数由上海证券交易所编制,于1991年7月15日公开发布,上证指数以“点”为单位,基日定为1990年12月19日。基日指数定为100点。
随着上海股票市场的发展,于1992年2月21日,增设上证A股指数与上证B股指数,以反映不同股票(A股、B股)的各自走势。1993年6月1日,又增设了上证分类指数,即工业类指数、商业类指数、地产业类指数、公用事业类指数综合业类指数,以反映不同行业股票的各自走势。
至此,上证指数已发展成为包括综合股价指数A股指数,B股指数、分类指数在内的股价指数系列。
(2)计算公式
上证指数是一个派许公式计算的以报告期发行股数为权数的加权综合股价指数。
报告期指数=(报告期采样股的市价总值/基H采样股的市价总值)X 100
市价总值= E(市价X发行股数)
其中,基日采样股的市价总值亦称为除数。(3)修正方法
当市价总值出现非交易因素的变动时,采用“除数修正法”修正原固定除数,以维持指数的连续性,修正公式如下:
修正前采样股的市价总值/原除数=修正后采样的市价总值/修正后的除数。
由此得到修正后的连续性并据此计算以后的指数。当股票分红派息时,指数不予修正,任其自然回落。
根据上海股市的实际情况,如遇下列情况之一,须作修正:①新股上市;②股票摘牌;
③股本数量变动(送股、配股.减资等等); :
④股票除权(暂时不计人指数)、复权(重新计人指数);⑤汇率变动(4)指数的发布
上证指数目前为实时逐笔计算,即每有一笔新的成交,就重新计算一次指数,其中采样股的计算价位(X)根据以下原则确定:
①若当日没有成交,则X=前日收盘价②若当日有成交,则X=最新成交价
上证指数每天以各种传播方式向国内、国际广泛发布。
2.深圳证券交易所指数
(1)深证指数
深证指数的前身为深证综合指数,即“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价格综合指数",于1991年4月4日开始编制公布,后被深圳成分指数取代。1995年2月20日开始实施发布的深圳成分指数的基准日定为1994年7月20日,基数为1000点。由于深圳成分股指数所选择的股票经过几年的调整,已不能完全反映股市的实际情况,故有些部门仍然依据深综指来分析深市涨跌情况。
(2)指数种类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价指数有:
①综合指数:深证综合指数,深证A股指数,深证B股指数,深证行业分类指数。
②成份股指数:包括深证成份指数、成份A股指数、成份B股指.数。
③深证基金指数。基日与基日指数:
深证综合指数以1991年4月3日为基日,1991年4月4日开始发布。基日指数定为100。
深证A股指数以1991年4月3日为基日,1992年10月4日开始发布。基日指数定为100。
深证B股指数以1992年2月28日为基日,1992年10月6日开始发布。基日指数定为100。”
成份指数类以1994年7月20日为基日,1995年1月23日开始发布。基日指数定为1000。
深证基金指数以2000年6月30日为基日,2000年7月3日开始发布。基日指数定为1000。
(3)计算范围
①纳人指数计算范围的股票称为指数股。
②综合指数类的指数股是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全部股票。全部股票均用于计算深证综合指数,其中的A股用于计算深证A股指数;B股用于计算深证B股指数。
③成份股指数类的指数股(即成份股)是从上市公司中挑选出来的40家成份股。成份股中A股和B股全部用于计算深证成份指数,其中的A股用于计算成份A股指数, B股用于计算成份B股指数。成份股按其行业归类,其A股用于计算行业分类指数。
(4)计算方法
①综合指数类和成份股指数类均为派许加权价格指数,即以指数股的计算日股份数作为权数进行加权计算。
②两类指数的权数分别为:
综合指数类:股份数=全部上市公司的总股本数成份股指数类。股份数=成份股的可流通股本数。
③指数计算公式是指数股中的B股用上周外汇调剂平均汇率将港币换算人民币,用于计算深证综合指数和深证成份指数。深证B股指数和成份B股指数仍采用港币计算。
每一交易日集合竞价结束后,用集合竞价产生的股票开市价(无成交者取昨收市价)计算开市指数,然后用连锁方式计算即时指数,直至收市。
每日连锁计算公式:
今日即时指数=上日收市指数X (今日即时指数股总市值/经调整上日指数股收市总市值)。
指数股总市值=指数股A股总市值+指数股B股总市值。
指数股A股总市值= 2(指数股A股股价X指数股A股之股份数)。
指数股B股总市值=Z(指数股B股股价X指数股B股之股份数)X上周外汇调剂平均汇率。
基金指数的计算方法与成份股指数计算方法相同,以在深交所直接上市新基金单位数(即可流通基金单位数)为权数。
“成分股及其权重成份股在指数中的权重是指各成份股的流通市值与全部成份股样本的总流通市值之比,反映各成份股对指数的影响。成份股的权重是随着成份股的股价和流通市值的变化而经常变化的。按深交所2000年8月5日至2000年11月5日的平均流通市值计算。
3.沪深300指数
沪深300指数是由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300只A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的成分股指数。
沪深300指数样本覆盖了沪深市场六成左右的市值,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沪深300指数是沪深证券交易所第-次联合发布的反映A股市场整体走势的指数。它的推出,丰富了市场现有的指数体系,增加了一项用于观察市场走势的指标,有利于投资者全面把握市场运行状况,也进一步为指数投资产品的创新和发展提供了基础条件。
(1)沪深300指数具有五大基本面优势
沪深300指数作为即将推出的股指期货的交易标的,越来越受到市场的关注。基于财务指标,从盈利能力、成长能力、分红派息以及估值等角度,对沪深300指数推出以来其基本面特征变化,其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沪深300指数成分股的盈利能力突出。盈利能力直接反映了指数的蓝筹特征和长期回报能力。
研究显示,沪深300指数成分股主营收入市场占比基本稳定在70%左右,而其净利润市场占比更是维持在85%以上,且还呈现一定上升趋势。而从沪深300指数成分股的净利润分布米看,2006年底占整个市场净利润的比重为92. 2%。
对其净利润占市场比进行分析发现:沪深300指数成分股的净利润权重集中度较高,其总共300只成分股净利润合计占市场的比重为92. 2% ,但其中前5位就贡献了全市场43. 56%的净利润,也占整个沪深300指数成分股净利润的一半,前40位成分股净利润的市场贡献度更是高达70%。
同样统计显示,沪深300指数成分股的蓝筹长期回报特征,根据统计,沪深300指数成分股的加权EPS和ROE基本都在全市场水平的1.2倍以上。
以上的分析表明,沪深300指数成分股将市场上盈利能力最强 的公司基本已经全部囊括,总体而言,其成分股的资产质量极佳,盈利能力较强,堪称整个市场的中流砥柱。
②沪深300指数成分股具备较好的成长性。如果以主营业务收人以及净利润的加权平均增长率指标来考察沪深300指数成分股的成长性特征,考察结果如下:
除了2006年沪深300指数成分股的加权净利润增长率略低于市场平均水平外,其余时段上,其成长性指标明显高于市场平均水平。从总体来看,尽管沪深300指数并非-种成长性的指数,其成分股的特征却仍然体现了较好的成长性特征。
③沪深300指数成分股的分红与股息收益高于市场平均水平。股息收益反映了市场的稳定回报,是投资者在较低风险水平下的可预期回报,显示了沪深300指数成分股的派现能力。
相关研究表明,沪深300指数在推出当年其成分股现金分红总量已经达到630. 64亿元,占整个市场的72. 11%,而2006年其成分股现金分红量增加了144亿元,同比增长22% ,同时,其市场占比也继续呈现增长趋势。
对股息收益率的统计也表明,投资于沪深300指数的成分股股息收益率明显高于市场总体水平,2005年的沪深300成分股股息收益率为2.53%,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而由于2006年市场的走强,导致股价大幅上扬,从而股息收益率也大幅回落。但沪深300成分股的股息收益率仍然高于市场平均水平。
④沪深300指数成分股估值水平低于市场平均水平。若以市净率和市盈率作为评估指标,比较了2005年中到2007年1季度共五个时点沪深300成分股的估值水平与市场平均水平,结果如下:随着这两年市场估值水平的提高,沪深300指数成分股的估值水平也同步提高,但一直低于市场平均水平,有一定估值优势。
⑤沪深300指数成分股代表了机构投资取向。如前所述,沪深300指数成分股由于其良好的基本面情况,受到了市场的广泛关注,同时也代表了市场中主流机构的投资取向。
(2)沪深300指数编制方法
沪深300指数的编制目标是反映中国证券市场股票价格变动的概貌和运行状况,并能够作为投资业绩的评价标准,为指数化投资及指数衍生产品创新提供基础条件。
指数成分股的选样空间:上市交易时间超过一个季度;非ST、ST股票,非暂停上市股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违规事件、财务报告无重大问题;股票价格无明显的异常波动或市场操纵;剔除其他经专家认定不能进入指数的股票。
选样标准;选取规模大、流动性好的股票作为样本股。
选样方法:先计算样本空间股票在最近一年(新股为上市以来)的日均总市值、日均流通市值、日均流通股份数、日均成交金额和日均成交股份数五个指标,再将上述指标的比重按2: 2:2:2: 1进行加权平均,然后将计算结果从高到低排序,选取排名在前300位的股票。
指数以调整股本为权重,采用派许加权综合价格指数公式进行计算。其中,调整股本根据分级靠档方法获得。例如,某股票流通股比例(流通股本/总股本)为7%,低于20%,则采用流通股本为权数;某股票流通比例为35%,落在区间(30,40)内,对应的加权比例为40% ,则将总股本的40%作为权数。
指数成分股原则上每半年调整一次,一般为1月初和7月初实施调整,调整方案提前两周公布。每次调整的比例不超过10%。样本调整设置缓中区,排名在240名内的新样木优先进人,排名在360名之前的老样本优先保留。最近一次财务报告亏损的股票原则上不进人新选样本,除非这只股票影响指数的代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