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雪的投资方式选择及他如何评估投资?
“二战”期间,费雪在美国本土的陆军航空队服役。空闲时他会想想战争结束后他的生活,并且下定决心,退役后回去复业的第一要务就是找到美国最好的化工公司。退伍后,他花了9个月时间把所有相关公司找了个遍,最后定下3个。最终,他认定陶氏化学就是抓中的阄,于是1946年开始购进该公司股票。
1947年春,通过他的一个重要客户,费雪和陶氏打起了交道。和管理层会面后,他认为这家公司是他所见识到的最了不起的一家,后来他曾说自己依然这样认为。在20世纪50年代的7年里,这家公司表现并不突出,但费雪一直有信心和耐心,始终持有它的股份。后来这只股票传奇般地成功了,它是费雪长期持有的重要股票之一。
史蒂芬·霍顿是标准普尔公司的分析师,他在1954年第一次跟费雪提到了德州仪器,之后费雪和很多人都谈到这家公司,兴趣渐浓。有天他和埃梅特·所罗门聊天。所罗门那时候是克罗格家族控股公司旗下远见证券公司(Provident Securities Company)的经理,后来成了旧金山克罗格国民银行(Crocker National Bank)的董事长。费雪跟所罗门说,尽管他对这家达拉斯的小公司不够了解就投资了,但从他已知的来看很让人兴奋。所罗门忽然想起他和太太刚刚见过这家公司的老板;他们在夏威夷旅游的时候住隔壁。于是所罗门执意要去参观这家公司,还邀请费雪一同前往。
摩根士丹利之前刚刚建议德州仪器的四位创始人卖掉一小部分股票进行实业规划。所罗门和费雪参观过后,远见证券和费雪的客户则成了这笔交易的两个买主。加上在三次市场动荡时期以几乎抄底价买进的股票,德州仪器成为费雪持股量最大的股票之一。
榜上无名
费雪以类似的方式发掘了摩托罗拉。一个路过旧金山的投资人跟他说起摩托罗拉看起来是个非常了不起的公司。费雪代表他本人和消防员基金的朋友参观了摩托罗拉,满意而归,之后他和消防员基金都买了摩托罗拉的股票。一年多后,消防员基金告诉费雪,他们请了一家纽约银行评估他们的投资组合,将已持有股份分成三等:“很有吸引力”,“有吸引力”,“没有吸引力”,如下图所示。
持有股份三种分类
三个里面都没有摩托罗拉,因为它根本连名都没排上,银行的人觉得都不值得花时间研究。然而,再后来,消防员基金告诉费雪,摩托罗拉是他们表现最好的股票。这些股票包括FMC、陶氏、德州仪器、摩托罗拉。摩托罗拉是费雪投资组合的核心,尽管熊市时和其他股票跌得一样快,但在平市或涨市却表现优异。
“我不想要一大堆好股票,只要有几个突出的就行了。”费雪说。他集中精力,只关注有限的几家企业,大部分公司都不予考虑。他不想成个“万事通”却没有专长。你所能了解的只有一部分,因此要了解得更多就需要专注。
费雪在初步评价投资时,能让他感兴趣的公司一定得有突出的商业管理,在业内有强大的技术优势。他绝不会投资依赖大众消费品位的公司,这些所谓的品位易受广告影响,在他看来无法理解,因为他的品位经常和大众大相径庭。他发现,如果他和太太特别喜欢某个电视剧,那这个电视剧就很有可能因收视率低而遭电视台停播。听到这儿,我说,在我看来知名投资家和大众想法相左似乎是很自然的。有别于普通大众恰恰是重点所在,“众人皆醉我独醒”,就是要做那个唯一正确的人。我告诉他自已在做《哈佛讽刺》(哈佛大学讽刺性刊物, Harvard Lampoon)编辑时候发现的一条让人郁闷的小准则:“只要是我们喜欢的,读者就不喜欢。”
费雪避开保险和其他金融公司的原因有二。首先,技术领域之间总会有“相互联系”,和某个技术公司的接触可以帮助他评估另一个不同却有联系的公司,在金融领域他就没有这个优势了。其次,他了解制造业,觉得他所涉及的领域其实受各种不同经济因素的影响,因此,不去没把握的行业冒险同样可以实现投资的多样化。
我问他,既然不是技术人员,那他是如何来评价技术的。他回答说,任何一个领域的资源和知识都是逐渐累积的,一条技术信息通常会将人们引向另一条。
费雪最关键的想法是,投资一家优秀企业,随着企业做大做强,一直持股可以赚很多钱。最后股价比开始时高出很多。当然,随着公司固有价值的增长,股票市价一定会涨。所以应当关注固有价值的增长,没有这个作为支撑,股票根本不会涨。
他觉得短期投资很可笑。(他说他一辈子只认识一个快进快出还总能赚钱的投资者。费雪认为公司追求短期利益可能是最大的错误。因此他坚持管理层首先应从长远角度建设公司。公司成长是管理层竭尽全力,动员一切力量实现这一目标的结果,只要公司成长了,投资者就会投资。
费雪还强调,那些想尝试不可能的人无异于放弃了他们能够投资成功的唯一希望。
他首先批判了所谓的“表演游戏" ,赌徒们以为只要猜中市场一年,甚至几个月的走势就可以积累资本。“我还记得6年前,当我读到当时相当保守的一家银行旗下的信托部门的一篇建议书时有多么震惊。他们的建议是卖掉一家公司的股票,但这家公司正是该银行的客户,银行对这家公司应当相当了解。然而,建议书不考虑任何长期的基本原则,而是认为在之后的6个月这笔资金投资别处收益更大。受到当时老派(或者说更理智)的惯例的影响,我记得当时对这个决定特别吃惊,心想:信托部门有权力或是能力以短期交易商的角色来管理资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