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级份额持有者的风险控制
对于优先级份额的购买者商业银行来说,它充当了借款人的角色.也知道它所投资的资产管理计划全部投资于证券公司发行的一只债券。现在,商业银行开始担心:要是面值为2亿元的债券价格下跌,导致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的净值下跌,自己所持有的优先级份额会不会受到损害?
我们假设资产管理计划CCC在成功成立之后,将产品分成2亿份,每份的单位净值就是1元。那么,对商业银行来说,资产管理计划的单位净值在什么水平之上才能够保证自己的利益呢?
由于资产管理计划中有1.6亿元是商业银行的资金,加上它的预期收益1120万元(1.6亿X7%),一共是1.7120亿元。所以商业银行要求证券公司保证整个资产管理计划的净值不能低于1.7120亿元(换算成单位净值,即是1.7120亿/2亿=0.8560元),否则资产管理计划应该立即卖出所有的资产,向商业银行偿还本金和应得的利息。也就是说,商业银行在资产管理计划成立之前,会要求证券公司承诺,一旦资产管理计划的净值下跌到0.8560元,该资产管理计划就应该立即清盘,以保证商业银行的利益。为了保险起见,商业银行会要求证券公司设立一个警戒线,例如0.9000元,即若该资产管理计划的净值下跌到0.9000元的时候,证券公司就应该有所行动,降低资产管理计划的仓位,为清盘做好准备。
因此.一般而言,这种分级资产管理计划会依照优先级投资人的要求设立两个关键的净值:一个是警戒线(单位净值为0.9000元),当资产管理计划的净值触及它时,资产管理计划需要卖出一部分资产,降低仓位和风险;一个是强制平仓线(单位净值为0.8560元,类似于分级基金中的向下折算标准),一旦资产管理计划的单位净值触及它时,就必须无条件强制清仓,向优先级份额持有人偿付本金和利息(类似于企业破产清算)。
因此,通过设置这样的两道防线,分级资产管理计划的优先级份额持有人就能够充分保障自己的利益一,在第一节社区便利店的例子中,借钱给小王的朋友A也会面临社K便利店经营状况不佳导致亏损的风险,因此也可能采取类似的措施.要求小王在社区便利店亏损达到一定程度时卖掉它,偿还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