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对股市具有四大影响。
第一、强化了股市的融资色彩。虽说不能实现融资的股市不是一个健全的市场,但是对长期以来过分重视融资的市场而言,就应该区别对待。据统计,近10年A股市场的融资是现金分红的1.76倍。尽管近两年市场通过IPO融资的数额出现了下滑的趋势,但是再融资的现象却持续升温。在前十个月时间内,再融资金额达到了IPO金额的2.81倍。约有46家上市公司发布了再融资预案。预计抽血达到1073亿元。值得一提的是,市场稍有回暖,一些再融资大户又开始进行圈钱活动。如在本月27日,中国平安(601318)一项不超过260亿元的可转债募集计划通过了审批。前一段时间,民生银行(600016)发行的200亿可转债也通过了获准。面对这样一个股息率较低的市场,融资现象却频繁出现,试问A股的吸引力何在?若IPO重启,只会将A股的融资现象推向新的高潮。
第二、打击了股民的投资信心。股市必向下!随着利空政策的陆续推出,股民的持股信心也必下降。
第三、扭曲了价值投资的本质。IPO重启难免会牵涉到不少的问题,如股票的“三高现象”、部分企业力求上市而出现造假的行为等等。假设一家企业上市前的PE值约15倍,而未来三年公司的净利润会以30%的增速增长。也就是说,股民以15倍左右的PE长期持有,未来仍可取得不错的收益率。然而,该股上市后就得到了热炒,PE值飙升至50倍的水平,严重透支了企业的增长预期。这时,股民选择买入并长期持有,亏损的概率相当大。因此,在缺乏严格监管的前提下,IPO重启也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价值投资的本质。
第四、助长了利益输送等关键问题。谈及此点,我们很容易联想到IPO的四大辅助机构,分别是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IPO咨询机构。从细分工作来看,证券公司主要负责证券发行承销工作、对公开发行募集文件进行核查,并出具保荐意见等;律师事务所主要对发行上市相关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会计师事务所主要针对企业财务、盈利预期等作出专业意见等;而IPO咨询机构对企业融资服务、引入战略投资者等相关问题提供服务。以负责证券发行承销工作的机构为例,承销费用属于机构争取的主要利益。也就是说,承销费用越高,机构取得的利益越大。根据资料显示,主板和中小板市场的承销费用约5%,而创业板企业IPO的承销费用约总募资额的3%。如果机构通过某种方式实现企业的超募现象,则机构获得的承销费用会随之增长,利益输送也就由此产生。另外,股市“寻租”现象也是导致上述问题的逐渐恶化。甚至出现一种现象,如部分企业不符合上市的条件,却通过一些不为人知的手段顺利IPO,最后实现圈钱的目的等等。
相关资料
对应于一级市场,大部分公开发行股票由投资银行集团承销而进入市场,银行按照一定的折扣价从发行方购买到自己的账户,然后以约定的价格出售,公开发行的准备费用较高,私募可以在某种程度上部分规避此类费用。
这个现象在九十年代末的美国发起,当时美国正经历科网股泡沫。创办人会以独立资本成立公司,并在牛市期间透过首次公开募股集资(IPO)。由于投资者认为这些公司有机会成为微软第二,股价在它们上市的初期通常都会上扬。
不少创办人都在一夜间成了百万富翁。而受惠于认股权,雇员也赚取了可观的收入。在美国,大部分透过首次公开募股集资的股票都会在纳斯达克市场内交易。
很多亚洲国家的公司都会透过类似的方法来筹措资金,以发展公司业务。
海外IPO
2010年11月4日,在2010年企业海外IPO出现井喷之后,下半年起,中国概念股在海外却频频遭遇破发、停牌。3日,业内人士表示,中国企业家们海外IPO的激情仍不会退却,这一时期的冷淡只是暂时现象。但企业海外上市必须做好足的上市前准备、准备好合理的外架构,借助专业中介机构的力量,采用灵活的方式合理运用国际资本市场来壮大自身。
数据显示,2010年以来,中国企业海外IPO融资案例为71起,融资金额140.12亿美元,相当于2010年全年总量的47.97%、27.62%。而在8月-10月三个月中,赴美IPO的成功案例只有土豆网一家,中国概念股海外IPO似乎提前入冬。
中国企业海外上市虽然面临着19号文、安全审查原则等新的挑战和VIE模式的存亡威胁,但在各方的努力下,通过充足的上市前准备和合理的海外架构,不论是运用信托网还是个人身份的转换,未来上市仍将会有通道可走。“中国的民营企业要寻求进一步的发展,要走出国门,利用国际资本市场来壮大自己,中间有许多看得见和看不见的障碍,光靠企业自身是很难完全解决的,需要投资人和专业的中介机构的共同努力。”
此外,专家还就企业海外上市前的架构搭建、公司重组、外管报备、上市方式选择以及市前信托的意义、结构、设立要求等利得财富以及为上市而进行个人身份转换(移民)等问题进行探讨,并具体介绍了中国内地企业在香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要求、流程和可能遇到的问题等。
被呼暂缓
2012年7月16日,上证综指再创阶段新低,深证成指【9400.88 -1.66%】则出现2%以上的跌幅,两市共有135只个股跌停。
在股吧论坛、证券营业部内,呼吁暂缓甚至暂停新股发行的声音不绝于耳。在论坛,“千万股民大签名:强烈要求证监会停发新股、停止IPO!”的帖子成为焦点,点击次数超6万,回复近3千条,绝大部分股民表示支持。“暂停新股发行,起码让二级市场喘口气吧。”
证监会回应:顺应市场
针对投资者要求停发新股、停止扩容的问题,证监会投保局称,“从过往的经验看,停发新股并不能对市场环境有实质性改善。”“停发新股是一种行政管制行为,改革应当尽可能避免采取这类措施,应当在市场和经济正常运行的条件下进行。”资本市场不够热烈的气氛,主要是国际国内经济增长下行压力较大,投资者信心受到影响,不是因为资金不足。
市场人士:IPO也需调控
业内人士表示,企业需要资金,贷款不顺畅是现实问题,但市场可以采取发行债券等其他的融资手段,不一定非要在弱势的股市里继续增大融资规模。
IPO
历次IPO暂停
1994年7月21日-1994年12月7日空窗期:近5个月
1995年1月19日-1995年6月9日空窗期:近5个月
1995年7月5日-1996年1月3日空窗期:6个月
2001年7月31日-2001年11月2日空窗期:3个月
2004年8月26日-2005年1月23日空窗期:5个月
2005年5月25日-2006年6月2日空窗期:1年
2008年12月6日-2009年6月29日空窗期:7个月
2012年11月3日-2014年1月空窗期:14个月
2015年7月5日-2015年11月空窗期:4个月
2015年7月5日-上交所和深交所共披露了28家公司的暂缓发行公告,其中上交所10家,深交所18家,已经参与申购的资金将在周一陆续退款。据悉,这是证监会史上第九次暂停IPO。
2015年11月6日-重启新股发行,并进一步改革完善新股发行制度,将申购时预先缴款改为确定配售数量后再进行缴款。
证监会审核
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定于4月30日召开本年度第57次、第58次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分别审核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康新(中国)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IPO)申请。这意味着停摆超过一年半的IPO发审会终于重启。
5月30日晚,证监会公布了第30批20家企业预披露和预披露更新信息,其中,9家在上交所上市,4家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7家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加上此前29批披露的410家,已有430家企业发布了预披露或预披露更新信息。
“IPO排队企业非常多,而且排队时间很久,造成企业的隐性成本很高。尤其是在监管层发布预披露截止日期的情况下,30日很有可能会再次出现一轮预披露公布的热潮。”对外经贸大学公共政策研究所首席研究员苏培科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2014年6月30日是预披露“大限”的最后一天,按照证监会有关要求,从7月1日开始,受理待审企业和预披露企业的数量将会一致。上周五,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第三次对未完成预披露的企业进行了强调和警示,而就在当天,多达56家拟上市公司进行了集中的预披露,其中22家拟在上交所上市,6家拟在中小板上市,28家拟在创业板上市,预披露及预披露更新的企业激增至618家。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最新数据,截至2014年6月26日,在审企业总数为664家,其中上交所主板282家,深交所主板149家,创业板233家;中止审查企业总数为42家,其中上交所主板14家,深交所主板11家,创业板17家;终止审查企业总数为60家。
2015年1月5日,证监会按法定程序核准了20家企业的首发申请,其中,上交所10家,深交所中小板3家、创业板7家。上述企业及其承销商将分别与沪深交易所协商确定发行日程,并陆续刊登招股说明书。 [6]
2015年3月2日,证监会按法定程序核准了24家企业的首发申请,其中,上交所12家、深交所中小板4家、创业板8家。
2015年4月2日晚间,证监会通过官方微博发布了30家企业的首发申请。其中,上交所11家,深交所中小板2家,创业板17家。
新股核发增至一月两次
2015年4月23日日证监会发布核准25家公司首发申请,其中包括普莱柯生物,新疆雪峰科技等10家公司将登陆上交所,永东化工等3家登陆中小板,包括耐威科技等12家公司将登陆创业板。
证监会在公告中表示,此次25家首发企业是根据市场情况和首发审核工作的进度,在本月内核准的第二批企业。下一步,证监会将在继续保持按月均衡核准首发企业的基础上,适度加大新股供给,由每月核发一批次增加到核发两批次。
重启IPO取消新股申购预缴款
2015年11月6日,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股票市场已进入自我修复、自我调节阶段,恢复和保持合理适度的新股供给,有利于增加市场活力,增强市场功能,积极稳定、修复和建设市场,促进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证监会将重点围绕解决巨额资金打新、简化发行审核条件、加大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等事项,提出进一步改革完善新股发行制度的政策措施,将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修订草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等规则同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履行相关程序后公布实施。
相关规则修订和技术系统改造工作完成之后,A股市场新股发行将进入新的常态化轨道。邓舸还表示,证监会决定先按现行制度恢复前期暂缓发行的28家公司中已经进入缴款程序的10家公司新股发行,预计需要两周左右的准备时间;剩余18家公司将在年底前分批发行。
“本次拟对申购方式进行优化,在坚持网上按市值申购的前提下,网上、网下符合申购条件的投资者在提交申购申报时,无需按其申购量预先缴款,待其确认获得配售后,再按实际获配数量缴纳认购款。”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取消预缴款可大幅减少新股发行中投资者需要动用的资金数量。
在取消预缴款后,询价、定价、配售等其他环节基本保持不变,新股发行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步骤:一是向网下投资者询价并定价或直接定价;二是网上投资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按市值申购,网下投资者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申购,网上、网下投资者在申购时无需缴款;三是网上投资者通过摇号中签的方式配售,网下投资者按比例配售;四是投资者按其实际获配的数量缴纳资金。
本次将申购时预先缴款改为确定配售数量后再进行缴款,可能会出现部分投资者因各种原因在获配后未及时足额缴款的情形。为约束网上投资者的失信行为,证监会拟建立网上投资者申购约束机制,规定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允许参与新股申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