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分析:企业的自洽
企业是一个系统,人也是一个系统,如果我们把企业和人进行类比或许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宽度分析研究了企业的完整性,即我们把一个人从头到尾摸了一遍,看看有无遗漏什么,是不是缺胳膊少腿;第三节的深度分析,则是越过外表,向内里挖掘,比如我们看到一个人的眼睛昏黄毫无神采,想知道为什么,就可以按照中医“肝,开窍于目”的说法,探究一下他是不是肝有问题。
但是这还不够,一套系统的分析不仅体现在对外部和内部完整性、外部和内部一致性的分析上,更体现在对各子系统之间一致性的分析,也就是说,假如企业这一系统有两个子系统,我们不仅要分别探究两个子系统的完整性,更要探究两个子系统是如何联系和运作,从而构成一个整体的。这正如我们看待一个人,并不是孤立地看他的某个器官系统,如消化系统或者呼吸系统,而是看这些系统如何让一个人正常生活。这种内部的一致性,在哲学上叫自洽。
企业采购原材料,支付相应的货款,生产产品,然后将产品出售给用户,到最后收回货款,完成一次完整的业务循环。在会计报表层面,这业务循环会有明确的反映:采购原材料和内部加工,可能引起存货和应付账款的增加;销售产品,会引起存货的减少和应收账款的增加,同时确认了销售收入和成本;在收回货款阶段,应收账款减少了,但现金在增加。以完整的业务流程来看,会计报表上的表内数据和表间数据一致,这种致不仅仅是钩稽关系的一致,更会体现企业的业务逻辑,也就是企业的自洽。
一般的家电零售商位于家电行业的终端,直接面对消费者。由于产品差异化程度相对较小,消费者拥有相对较强的议价能力,因此,家电零售商往往只能通过低价策略获得市场,这种低价策略必然挤压家电零售商的盈利空间。
但是,当家电零售商规模扩大,在产业内获得足够的议价能力,也就获得了向产业链前端挤压利润的能力,即拥有巨大的采购数量,进货时就享有巨大的议价能力,甚至足以越过分销商,可以直接与厂家进行谈判,如图4-6所示。
图4-6家电零售行业盈利模式
但是国美电器这样的连锁大卖场则不同。
由于规模巨大,除了享有采购时的大幅折扣以外,还能收取大量的其他费用,如店庆费、入场费、广告费、促销费及管理费等,国美电器甚至因上述费用而与格力、海尔等生产厂家不和,格力甚至因此不惜自建渠道。
更重要的是,国美电器还利用销售收款与付给供货商货款的时间差进行了变相融资,即类金融运作模式,这种模式的运营也依赖于其优势议价地位。通常情况下,国美电器销售商品给消费者收到的是现金,而向厂家、分销商采购则并非直接支付现金,而是在一定期限内付清货款。国美电器销售规模越大,这一付款期限就越长,时间差产生的资金沉淀就越大,这一沉淀使国电器美有足够的流动现金,从而不断扩张规模;反过来,规模的扩大又促使国美电器享有更长的付款期,从而形成资金沉淀的循环,如图4-7所示。
图4-7国美的类金融模式
虽然这一模式在家电零售行业普遍使用,但国美电器无疑将其应用到了极致。
2005年到2009年,国美电器的应付账款周期均在110天以上,平均为125天;而同期苏宁的应付票据平均周期为63天,大约是国美电器的1/2,应付账款周期更短,2009年也才32天,大约是国美电器的1A。在报表上,国美电器的应付账款规模也就一直居高不下,如图4-8所示。也就是说,国美电器采取的这种业务模式,必然会导致表上相关项目的变化,如应付账款项目的扩大。
我们再从反面来理解一下这种自洽的逻辑。
上市规则要求,在A股IPO的企业在过去三个年度内必须保持一定的增长性,实际上,许多企业并不能满足这一要求,或者说增长幅度不够。为了增加上市的可能性,许多企业会对这一趋势进行包装。
图4-8国美电器的应付账款周期
2011年9月,万福生科(300268.SZ)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开发行17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00元,共融资4.25亿元。2012年9月,监管层在例行检查时有了意外的收获,万福生科的财务总监主动交出了公司造假的记录。2013年3月,万福生科公告IPO造假事实:在IPO前的20082010年,造假后的营收和净利润分别为9.89亿元和1.21亿元,而真实业绩则只有5.29亿元和0.2亿元,虚增收入4.6亿元,几乎是真实收入的1倍。
万福生科如何造假?
收入增加了,要么是应收账款增加,要么是增加现金流。现金流增加需要第三方配合,并且要第三方付出真金白银,难度很大,所以企业一般是选择通过增加应收账款的方式来造假。但是,如果虚增的收入都是以应收账款的形式存在,就必然会扭曲总体的收入质量。打个比方,真实的收入是1000万元,其中信用销售800万元,现金销售200万元,现在虚增1000万元,全部以信用销售的形式实现,收入和应收账款的比例就不正常了,应收账款周转率等指标也会被扭曲。
同时,收入虚增了,企业还得解决纳税相应提高的问题,这必将导致现金流出。
现在我们退一步,认可企业的解释—企业采取了更为激进的信用销售政策(我们的分析前提是:外部审计、银行、客户等第三方机构不会主动配合企业造假),同时为获得更真实的造假效果,将合同等文件也伪造了,并且真实纳税—一上述扭曲便可以得到解释。但是,应收账款在审计时需要函证,也就是需要第三方的认可,因此,企业依旧必须同第三方配合,才可能成功做假。
万福生科似乎没有那么大的本事。根据其招股说明书,在2008年和2009年,万福生科向“东莞樟木头华源粮油经营部”销售价值950万元和1191万元的大米,在后者的客户中排名第四,但根据媒体的调查,这名客户自2007年起就没有跟万福生科合作过了。如此简单的造假,一纸函证即可揭露。
即使不函证,或者不去现场查证,虚增的应收账款也无法完美地“消失”。已经确认的应收账款,在随后的年份里,要么是收到了货款,要么是进行坏账处理。收到货款必然艰难,依然需要第三方配合;进行坏账处理,则没有说得过去的理由。
万福生科如此低技术含量的造假为何能通过审核上市,不是我们关注的重点。我们可以印证的是,企业是一个自洽的整体,一个地方凸出来,就会有一个地方陷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