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分析
如果我们把全球汇市的波动起伏视为风险,不论是参加外汇交易的个人还是银行、企业,只要有外汇,就有外汇风险。一般地说,人们将“因汇率变动而蒙受的损失以及将丧失所期待的利益的可能性”称为外汇风险。通常还将承受外汇风险的外币金额称为“受险部分"。
自1973年实行浮动汇率制以来,货币汇率鼓动频繁,不仅幅度大,而且各种主要货币之间经常出现强弱.地位互相转换的局面。我国在改革开放前,由于一直实行严格的外汇管理汇率调节机制僵化,且多数涉外企业没有真正成为自负盈亏的主体,所以外汇风险主要由国家来承担。随着我国外汇体制改革的推进,银行、企业已经不能依赖政府的庇护,因此,防范外汇风险就成为银行、企业、个人的燃眉之急。
外汇风险的表现形式
外汇风险的表现之一是:进行本国货币与外币的交换才产生外汇风险。以外汇买卖为业务的外汇银行负担的风险主要是外汇风险。银行以外的企业在以外币进行贷款或借款以及伴随外币贷款、借款而进行外汇交易时,也要发生同样的风险。个人买卖外汇同样也存在风险。
外汇风险的表现之二是:为了将来进行外汇交易而将本国货币与外币进行兑换,由于将来进行交易时所适用的汇率没有确定,因而存在风险。这是一般企业以外币计价进行贸易交易及非贸易交易时产生的风险,因此也称为“交易结算风险”。
外汇风险的表现之三是:企业进行会计处理和进行外币债权、债务决算时如何以本国货币进行评价的问题。比如在办理决算时,评价债权、债务,因所适用的汇率不同,就会产生账面上损益的差异,因此也称为“评价风险”或“外汇折算风险”。
外汇风险表现之四是:企业或个人的未来预期收益因汇率变化而可能受到损失的风险,这也就是所说的经济风险。
外汇风险的表现之五是:企业或个人的外汇交易因国家强制力而终止所造成损失的可能性,即国家风险(或政治风险)。
防范外汇风险的措施
防范外汇风险的实质,就是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产生外汇风险的因素或条件。我国常用的一些方法如下:
1.妥善选择交易中使用的货币
(1)在对外经济交易中,如有必要和可能,可采用本币作为计价结算货币。
(2)在必须使用外市交易的条件下,要选择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可以自由兑换的货币,如美元、日元等。
(3)在自由兑换货币中,在一定时期内,也存在着“软”、“硬”的区别,即有些是趋于贬值的软货币,有些是趋于升值的硬货币。在选择交易计价货币时,应当是收入外汇争取收趋于升值的硬货币,支出外汇争取付趋于贬值的软货币。
(4)由于在国际经济交易中,使用硬货币对收款方或债权方有利,而对付款方或债务方不利:使用软货币对收款方或债权方不利,而对付款方或债务方有利。因此在对外经济交易谈判中,双方争取的目标是相反的。在双方相持不下时,可互作让步,采取软、硬货币搭配的方案,由双方共同承担风险。
2.采取划拨清算方式
3.采用外汇保值条款外汇保值条款有两种:
(1)在鉴订贸易合同时,把汇率定下来,以后无论汇率发生什么变化,仍按合同规定的汇率付款。
(2)在签订贸易合同时,不确定付款汇率,但规定在汇率变动时,双方各承担一半的损失。
4.运用“一篮子货币”计价结果
一篮子货币是指将多个主要贸易国的货币,依照往来贸易比重,编制成一综合的货币指数,即俗称的一篮子货币(basket)。例如新加坡币的汇率便是与一新加坡贸易多半国的一篮子货币挂钩,亚洲金融风暴发生前的泰国和以色列,过去汇率也都是盯住一篮子货币。
一般来说,将货币盯住一篮子货币或某一特定货币(如美元),都是属于可调整盯住汇率制度的一种。如果该国是属於对单国家贸易比重极高(像中国过去对外贸易九成是与美国),就适合采取盯住单一货币,反之,往来贸易对手国多的国家,可盯住一篮子货币。
使用一篮子货币保值条款就是选择多种货币对合同货币进行保值。在签订合同时,把选用的多种货币与合同中计价结算货币之间的汇率确定,并规定每种人选货币的权数。如果汇率发生变动,则在结算时,根据汇率变动幅度和每种货币的权数,对合同货币的金额做相应调整。由于在一篮子货币中,货币汇率有升有降,升降相抵使外汇风险分散,从而有效避免外汇风险。在实际操作中有时选用临时确定的篮子货币进行保值,但在一些中长期进出口贸易合同和国际信贷合同中,经常选择固定的篮子货币(复合货币)作为计价货币来进行保值,如特别提款权经常被采用。
运用一篮子货币保值的步骤:
(1)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以何种货币为支付货币;
(2)选定保值的篮子货币、确定每种货币所占的权数以及按当时汇率折算的各种货币的金额;
(3)在付款日,根据外汇市场上的即期汇率,将各种保值货币按其权数折合成合同规定的支付货币的金额,然后加总作为实际支付额。
5.运用即期外汇买卖防范风险
即期外汇买卖是指交割日或称起息日为交易日以后第二个工作日(即银行的营业日)的外汇买卖,所谓交割日或称起息日,也是外汇买卖合同的到期日,在该日买卖双方互相交换货币。
即期外汇买卖是外汇交易中最基本的交易,可以满足客户对不同货币的需求。例如某进出口公司持有美元,但要对外支付商务合同的货币是日元,可以通过即期外汇买卖,卖出美元,买入日元,满足对外支付日元的需求。
即期外汇买卖还可以用于调整持有外汇头寸的不同货币的比例,以避免外汇C风险。例如,某国家外汇储备中美元比重较大,但为了防止美元下跌带来的损失,可以卖出一部分美元,买入日元、德国马克等其他货币,避免外汇风险。此外即期外汇买卖还被用于外汇投机。
6.运用借款法转稼外汇风险
借款法是指对于具有远期外汇收入的企业,通过向银行借入一笔与远期外汇收入金额同、期限相等,币种相同的贷款,通过融资改变外汇风险时间结构以消除外汇风险的一种方法。例如,中国一出口企业半年后将收到100万美元货款,为了防止半年后美元贬值,就向银行借款100万美元,期限6个月,并将这笔美元现汇卖出,以补充其流动资金。半年后再利用其获得的美元收入偿还银行美元贷款。到时即使美元汇率下跌,对该出口商也无影响,避免了外汇风险造成的损失。运用借款法防范外汇风险是有成本的,因为借款要支付利息。只有利息的支出小于汇率波动所造成的损失,才可起到避免汇率风险的作用。
7.运用远期外汇买卖防范风险
它是指具有外汇债权或债务的企业与外汇银行签订卖出或买进外汇的远期合同来消除外汇风险。拥有外汇债权或债务的企业和银行达成的远期外汇买卖本身具有外汇风险所包含的时间、本币、外币诸因素。利用远期合同法,通过合同的签订把时间结构从将来转移到现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实现本币与外币的冲销,所以这种方法能够全部消除外汇的时间风险和价值风险。
8.运用期权交易防范外汇风险
外汇期权是指具有外汇债权或债务的企业,通过外汇期权市场进行外汇期权交易以消除或降低外汇风险的做法。它分为进口商买进看张期权和出口商买进看跌期权。进口商买进看涨期权是指进口商在签订贸易合同时签订看涨期权合同,若付款日计价结算货币汇率高于协定汇率,进口商就执行期权合约,即按约定汇率买进该货币,从而消除该货币汇率上升带来的损失;若付款日计价结算货币的汇率下跌并且跌至协定汇率以下,进口商可执行不按协定汇率买进的权利,而是在现汇市场上按较低的汇率买进该货币,从而获得因汇率下跌带来的利益。当然无论汇率如何变动该企业都要承担期权费用。出口商买进看跌期权是指出口商在签订贸易合同时签订一份看跌期权合同,若收款日计价结算货币汇率下跌,并且低于期权合约中的协定汇率,出口商就履行卖出外汇期权合约,按约定好的协定汇率卖出其出口收汇,从而避免汇率下跌带来的损失;若收款日计价结算货币汇率上升,并且高于期权合约中的协定汇率,出口商就行使不按协定汇率卖出外汇的权利,而是把出口收汇按现汇市场汇率卖出,从中获取汇率上升带来的利益。
9.运用掉期合同法防范外汇风险
掉期合同法是指签订买进或卖出即期外汇合同的同时,再签订卖出或买进远期外汇合同。这也是消除外汇时间风险与价值风险的一种方法。
10.运用“福费廷”业务防范外汇风险
福费廷又称“仓买”,是指在延期付款的大型设备贸易中,出口商把经过进口商承兑的、期限在半年到6年的远期汇票、无追索权地向出口商所在地的银行或大金融公司贴现,以便提前获得资金。出口商将票据贴现给银行时,实际上是一种卖断行为,买进票据的金融机构不能对贴现人行使追素权,即使票据遭拒付,也与出口商(贴现人)无关。通过福费廷业务出口商将其承受的外汇风险转嫁给办理福费廷业务的金融机构,实现了外汇风险的转移。
11.提前或推迟外汇收付
提前或推迟外汇收付的方法,即迟收早付或迟付早收。它是指在国际结算中,通过预测计价货币汇率的变动趋势,提前或延期收付有关款项,即变动外汇的收付日期来避免风险。
如果预测计价结算货币将要贬值或汇率下浮,出口企业应与外商及早签订出口合同,或把交货日期提前,或把收汇时间提前以便早收货款,或者给进口商某些提前付款的优惠条件,鼓励其提前付款以免受计价结算货币贬值或汇率下浮的损失;在进口时,推迟向国外购货的时间或要求延迟付款,或要求出口商推迟交货日期以达到延迟付款的目的。这样就使进口商在商定的计价结算货币贬值后,用较少本国货币换取外汇以降低进口成本。
如果预测计价结算货币将要升值或汇率上浮,出口企业可采用推迟交货日期,或采取允许进口商延期付款的方式以获得计价货币汇率上浮的利益。进口企业提前购货时间,或在价格合适情况下预付货款,以避免将来计价结算货币升值或汇率上浮后须支付较多的本国货币而增加进口成本。
12.参加汇率波动保险
(1)债务分散化管理。
(2)债权结构合理化管理。
(3)债权与债务对应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