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双百行动”自2018年8月份启动以来,就肩负着推动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在基层国有企业落实落地的重任。实施两年多,一系列重大进展以及一大批经验成效无疑是其交上的亮眼“成绩单”。
10月27日,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在国企改革“双百行动”现场推进会上表示,未来,各中央企业和各地国资委要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中,纵深推进“双百行动”综合改革,率先完成重点任务,更好发挥引领示范带动作用。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也将持续开展专项或综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动态调整“双百企业”名单。
肩负“改革尖兵”重任
《证券日报》记者从国企改革“双百行动”现场推进会上了解到,在400余户“双百企业”中,八成以上“双百企业”建立了董事会,实现外部董事占多数,董事会职权进一步落实;半数以上“双百企业”有序实施了混合所有制改革,有些已经成功上市;近200户“双百企业”在本级开展了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或者推行了职业经理人制度,覆盖面远高于其他国有企业;100余户“双百企业”开展了股权、分红权等不同方式的中长期激励。
“截至目前,‘双百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超出中央企业平均水平50.7%,近三年复合增长率达9.9%。”翁杰明表示,可以说,大部分“双百企业”已经释放出改革的红利、尝到了改革的甜头。
以首批10家央企员工持股改革试点企业、也是首家在科创板上市的转制科研院所企业——中国电研(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为例,作为“双百企业”国机集团的下属企业,从其近年来的改革成效来看,在激发创新创业活力的基础上,中国电研无疑实现了快速成长。中国电研党委书记、董事长章晓斌对《证券日报》记者介绍称,2019年,中国电研实现营业收入27.5亿元,较改革前的2016年增长74%,利润总额2.77亿元,同口径相比增长298%,员工人均薪酬增长45%。可以说,通过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及员工持股改革,中国电研人才激励与约束成效凸显,内生活力与发展动力得到了显著激发,内部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推进。
对于肩负“改革尖兵”重任的“双百企业”来说,今年8月份印发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其中涉及的一些“面上”的要求,不少内容就是在“双百企业”经验基础上,力求改革在更大范围复制推广和应用。因此,“双百企业”有良好基础和有利条件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中“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部研究员刘兴国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双百行动”在本轮国企改革中扮演着承上启下的角色。一方面,“双百行动”是在总结前期各项改革单项推进经验的基础上予以推出的,旨在综合继承此前的单项改革经验;另一方面,“双百行动”又与此前的单项改革有着明显不同,其目的在于开展综合改革探索,力求取得集成改革效果,这也意味着今后的国企改革将更多地朝着综合集成的方向迈进。整体上看,“双百行动”改革实际所取得的成就,将对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目标的实现产生直接影响,“双百行动”改革目标的充分实现,也将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中其他改革目标的实现奠定扎实基础。
规定动作外还需自我“加压”
不可否认的是,尽管“双百企业”在近年来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改革成效,但改革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需进一步解决。如部分“双百企业”在混改后经营机制转换还不到位、正向激励的方式和手段过于单一等。
翁杰明表示,辩证地看,存在问题本身也意味着还有进一步推进改革的空间和潜力。“双百企业”要直面差距和不足,以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为契机,聚焦问题、精准发力,通过实施个性化、差异化、多样化的综合性改革,坚决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以改革有效拓展发展空间、充分激发增长潜力。
今年作为落实三年行动方案的第一年,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此前曾明确表示,将大力推进“双百行动”“区域性综合改革试验”“科改示范行动”等专项工程,以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据翁杰明透露,在已印发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中,该方案在全面推行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全面推行市场化用工等方面,要求国有企业在2022年实现即可,而对于“双百企业”等专项工程企业来说,则要求其在2020年率先实现。这就意味着“双百企业”必须自我加压,主动肩负起更重大的使命和责任,在重点改革任务上,要步子更大、节奏更快、举措更实、效果更好,切实发挥以点带面的示范突破带动作用。
翁杰明称,“双百行动”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要在每个央企或地方国资系统内部,发掘和培育几个“尖子生”,进而影响和带动更多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对“尖子生”的要求,就不能只是高质量、高标准完成规定动作,更要敢于大胆探索、锐意创新,实施更多行之有效的自选动作,大刀阔斧、动真碰硬搞改革。各中央企业和各地国资委要指导“双百企业”更加尊重基层首创,鼓励探索创新,协调解决共性问题,加快健全容错纠错机制,赋予“双百企业”更大的改革自主权,支持“双百企业”以破解重点难点问题为着力点和突破口,推动更高水平、更深层次、更大力度的综合性改革。
下一步将如何推进更深层次的改革?翁杰明强调要聚焦“三大机制”:
第一,治理机制上,要加快实现董事会应建尽建、配齐配强,外部董事原则上占多数;绝不能在管控模式上搞“一刀切”,鼓励探索对“双百企业”实施更加市场化差异化管控模式,提高“双百企业”经营决策效率。
其次,用人机制方面,各中央企业、各地国资委要指导推动“双百企业”在今年年底前率先实现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具备条件的要加快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要大力引进和培养高端人才,特别是科技人才;要加快健全市场化用工制度,实施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制度。
最后,针对激励机制,各中央企业、各地国资委和“双百企业”要在内部分配上更多向科技人才、关键岗位核心人才等群体倾斜;用好用足现行的股权、分红权、员工持股等激励政策,建立起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中长期激励机制;要支持“双百企业”积极探索超额利润分享、骨干员工跟投等激励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