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证监会副主席李超表示,注册制改革是资本市场改革的一个龙头和抓手。从科创板改革开始,证监会总体考虑大体三步走。第一步是科创板注册制改革,第二步是创业板注册制改革,第三步是全市场的注册制改革,“当然,我们需要在充分总结评估科创板以及创业板改革的基础上加以完善,适时地完善推出。”
市场人士认为,目前全市场注册制改革路径渐渐清晰:科创板和创业板注册制改革中,发行审核、发行定价和交易制度等已经比较成熟,可以“复制”。但是,另外一些制度还需要经过市场更充分的检验,如退市制度、股权激励制度、减持制度、再融资制度等。
发行、交易等制度较为成熟
“从目前来看,科创板和创业板的发行审核和发行定价制度是比较成熟的,可以直接复制。”华泰联合证券执委张雷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科创板是一个增量板块,初步积累了发行审核和发行定价的经验。创业板注册制改革是增量加存量的改革,比较难的地方就在于存量市场的发行、审核如何接轨。创业板改革后,存量和增量市场的发行审核和发行定价都已经比较成熟了。
“另外,交易制度也比较成熟。其中最重要的是涨跌停板变成20%,包括发行上市后前5个交易日没有涨跌停限制等,这些都可以在未来直接推广至主板和中小板。”张雷表示。
李超表示,创业板改革在总结、借鉴科创板的成功经验和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创业板的实践,做了一些探索和创新,如包容性进一步增强;审核注册有序推进,对信息披露的核心要求进一步落实,使得审核和注册制环节的衔接更加顺畅;另外就是投资者保护的保障更加有利等。
国际新经济研究院经济行为与中国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郑磊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创业板吸取了科创板的部分经验,也开始了新的尝试。同时,新证券法实施以来,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监管层加大力度推动法治供给增加。
退市等制度尚需市场检验
“但是,还有一些制度需要等待市场的检验,如退市制度、股权激励制度、减持制度、再融资制度等。”张雷表示,注册制下的退市制度相对是比较严格也比较明确的,应该是“宽进严退”的,但是目前退市制度还没有经过“实战检验”。
“另外,股权激励制度、减持制度、再融资制度等可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尤其是股权激励制度和再融资制度的效率,总体来说,目前的股权激励制度没有达到预期,再融资的效率虽然高了,但是和国外的‘闪电配售’相比,还有提升空间。”张雷如是说。
此外,在创业板注册制首批公司上市首日,部分股票波动较大,引起市场对于部分公司询价是否出现偏差,注册制下的询价制度是否需要优化的关注。
张雷认为,定价的问题比较复杂,首先,定价到底是高还是低,是需要经过长期的时间来检验的,不能以几个交易日或者一段时间的涨跌,就判定股票的定价高还是低;其次,完全的市场化也会有一个价值中枢,“其实从目前的发行定价制度来看的话,定价是充分市场化的。发行价格是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协商确定,而不是监管机构来指导。一般来说,发行人对自己公司的价值是最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