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中性”类似暗示基金的策略是对相关风险进行免疫,但能带来持续的高利润这类话术。
当心暗箱。通常情况下,对冲基金欺诈能被隐藏是因为基金经理说:“这个策略专属性强,并且很复杂,你不会理解,但相信我,你会赚钱的。”麦道夫或许是这方面的主要案例,但这种行为在许多对冲基金欺诈中都会发生,上文提到的其他基金,它们看起来太好以至于不真实。例如,在Manhattan的欺诈行为中,基金经理的策略是在大型科技股集聚上升时期做空科技股。在这种情况下他如何能保持两位数的回报?这毫无意义。回报没有下降的月份通常是一个危险现象。
通常也是危险的。其他需要注意的事情是利益冲突,例如当一个管理者使用附属公司执行交易,过度集中头寸(和透明度,或缺乏透明度。迈克尔·劳尔据称能够进行欺诈的原因之一是,他会向投资者提供过时的、通常又是不正确的投资组合头寸报告。所以,现在头寸更加透明。如果基金经理担心这些专有信息会被用于对他们不利的地方,投资者可以提议签署保密协议。
对冲基金经理、对冲基金董事和服务提供者怎样能够避免由对冲基金欺诈指控带来的:诉讼基金管理者应使用适当的模型。他们需要注意基金之间和他们个人账户之间的交易分配,应保留交易确认文件。还必须建立充分的内部会计控制。员工应该受到适当的培训,并且应该有行为准则约束。获取和保留适当的投资者文档(例如,订阅协议和兑现)非常重要。另外,要关注法律和营销文件中披露的信息,并确保它们准确,小心过度夸张。如有问题应向投资者坦白交代,沟通很重要。至于服务供应商,必须精心聘用,并且监督也是必不可少的。
被聘用的管理者和审计师必须了解基金的运作和战略。要确保有足够的后台人员来调节交易或至少要转交给相应的后台服务供应商。当然,不要过度杠杆化,并确保借款人多样化,这一点无论怎么强调都不为过。通常情况下,这是对冲基金崩盘和随后引发诉讼的原因。
作为交易对手的经纪人/交易商或主经纪人,必须“了解你的客户”,并对对冲基金进行合理的投资,执行必须快速而透明,并确保员工受到了适当的监督。如果在进行对冲基金业务时出现危险信号,包括杠杆、集中和业绩的使用,请跟进这些信号,以避免潜在的责任。要确保已完成正确的文档,并遵守所有保证金规则和卖空规则。 ’
许多避免或减轻投资者诉讼的提示适用于审计师和行政管理员。
显然,欺诈不应该发生,协助和教唆欺诈也不应该发生。员工应受到适当的培训,需要了解他们所提供的服务的功能,也需要了解他们提供管理或审计服务的行业。例如,审计师必须了解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简称GAA、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简称IFRS)和内部审计标准之间的差异。还要检查SAS70是否已经完成,这将表明对冲基金是否具有适当的内部控制和流程。行政管理员需要了解他们提供的服务是完整的资产净值服务还是精简的资产净值服务(精简的资产净值服务意味着,行政管理员不是依据独立的工作,而是依据基金经理提供的价格来报告资产净值)。
SAS70是由美国会计师协会制定,针对金融服务机构向客户提供服务的内部控制、安全保障、稽核监督措施的审计标准。
必须确保有足够的:资源来参与。不要将工作委托给团队中的初级成员。我经常看到审计师叫很低的价招僚到一份工作,然后将这份工作委托给一个初级人员,给他们一份没有经过培训的手册,使他们变得自由散漫。这是一个灾难性的“处方”。也使我得出下一点:必须充分参与并确保正确执行。要确保客户的业务被参与团队理解:正确识别和验证资产的存在和估价,包括使用第三方验证;不要轻信基金经理的话,或从基金经理、官员和董事那里获得审计声明书。
服务供应商需要了解其他服务供应商,以及他们同意做什么和不同意做什么。服务供应商需要与基金经理和基金签订岸格的委托书。这有助于对受托人/接管人和基金经理的诉讼。目前还不清楚它对投资者有多大的帮助。委托书应有关于解除、赔偿、有利的法律选择、有利的论坛、放弃陪审团审判和强制仲裁的规定。
服务提供者的一个考虑是,应该买多少保险来满足支付判决和诉讼的法律费用。许多服务供应商试图寻找保护其资产的方法。
最后,尽管做了所有的这些努力,如果服务供应商依然得知欺诈的事还在发生,就要要求基金经理必须立即对基金的投资者坦白一切,如果经理拒绝,就得辞职。服务供应商如果发现欺诈,永远不要对投资者说一切都好,因为如果这种劝慰的话给了基金经理时间来加深欺诈,那么服务供应商也会面临协助和教唆欺诈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