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股市平准基金?
股市平准基金(Stock Market Stabilization Fund),也称股市干预基金(Stock Market Intervention Fund),是政府通过特定的机构以法定的方式建立的基金,通过在股票市场的逆大盘指数方向操作来熨平证券市场非理性的剧烈波动,其基本的作用机理类似于中央银行的公开市场操作。
股市平准基金(Stock Market Stabilization Fund),也称股市干预基金(Stock Market Intervention Fund),是政府通过特定的机构以法定的方式建立的基金,通过在股票市场的逆大盘指数方向操作来熨平证券市场非理性的剧烈波动,其基本的作用机理类似于中央银行的公开市场操作。从国际经验方面看,股市平准基金在稳定股市方面确实具有突出的作用。除了前面提到的香港特区政府在1998年成功阻击国际热钱袭击的经典案例外,韩国政府1990年设立的4兆亿韩元股市安定基金和中国台湾省的5000亿新台币安定基金,在当时也不同程度地发挥了功效。应该说上述资金在维持投资者信心和稳定股市方面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作为政府调控股市的一种金融工具,股市平准基金的特点
(1)政策性基金。政府设立股市平准基金的根本目标是实现证券市场的稳定,防止股价暴涨暴跌,其组建、操作、评价、管理的全过程都受政策的影响或直接接受政府的指令,成为政府对证券市场实施直接调控的手段之一。
(2)非盈利性基金。这是平准基金与其他证券投资基金的最大区别。任何除平准基金之外的证券投资基金无不以为投资者获取最大的利润收益作为目的,而平准基金作为一种政府行为并不刻意追求盈利性,是否能有效地稳定股票市场才是衡量其业绩的首要指标,因此,其行为和一般基金主体有着很大的差异。
(3)基金规模较大。如果基金的规模不够充分大,对证券市场的影响力就不足,当然就无法产生“逆向熨平”的效果,从而不能起到“定海神针”的作用。
(4)平准基金的资金来源有法定的渠道或其基本组成是强制性的,如国家财政拨款、向参与证券市场的相关单位征收等,一般不向社会公开筹集。
(5)平准基金的操作和管理有特别的规定和程序,以保证“三公”的原则,不至于损害绝大多数投资者的利益。
平准基金,即政府成立的通过直接入市买卖稳定证券市场的特定机构。本次股灾中,证金公司临危受命成为事实上的股市平准基金,是紧急情况下的霹雳手段。但对于股市平准基金的恰当性,历来就有争论。
西方传统自由主义经济学认为市场有其自身运行规律,政府只能充当守夜人,因而反对政府调控股市,尤其是公共资金直接入市。
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股市具有非理性因素,恐慌与狂热和股市相生相伴,使波动往往超过基本因素所能解释的幅度,政府干预确有必要。
前美联储主席格林斯潘就认为“懂得经济史的人都会明白,如果股票市场跌幅达20%时,经济肯定会出现大问题。这时我们所要考虑的不是应不应该向市场注人资金的问题,而是如何注入的问题。”
在实践方面,欧美国家对股市的干预,以税收、利率等间接手段为主;只有日本、韩国、香港、台湾等少数国家和地区在极端的情况下采取直接入市的方式。
1964年,日本设立“日本共同证券公司”,从市场直接购买股票,以阻止市场下跌。资金来源有银行、证券公司的入股,以及来自银行与证券公司的贷款,总募集规模达到当时股市市值的6.9%。救市措施在一定时期内稳定了市场。危机过去后,该公司于1971年清盘,兑现了大笔股票投资收益。
1990年韩国股市大跌,遂由证券、银行、保险、上市公司共同出资设立“证券安全基金”大规模入市,取得一定救市效果。基金在危机过后向市场出售股票收回本金,获得大量收益并解散。
1998年国际游资袭击香港汇市与股市,港府动用1180亿港元外汇基金购买股票,维护了联系汇率制与股市的稳定。事后香港财政司成立了外汇基金投资管理公司负责管理所购股票,将所购股票分批逐步转让,并实现盈利。但股票出售过程对市场干扰很大,每次出售都是一次负面冲击。
台湾政府素有动员用公共基金与金融机构资金干预股市的传统,其于2000年2月设立“国安基金”(“国家金融安定基金”),并出台所谓的“《国家金融安定基金设置及管理条例》”,将股市平准基金制度化。但“国安基金”一直在岛内受到诟病:一方面,“国安基金”常常发生巨额亏损;另一方面,救市预期降低了投资者对极端风险的警惕,助长投机风气,救市后的减持也常带来市场的二次动荡。因而,岛内有人戏称其为“金融‘不安定’基金”。
股市的发展需要稳定,然而非理性的剧烈波动却会不时出现。目前来看,我国还没有特别行之有效的方法来应对股市的异常波动,尤其是股市急速暴跌带来的危机,所以需要研究和探讨有效的解决办法。建立股市平准基金制度,在笔者看来能够对稳定股票市场起到一定的作用,值得加以研究。本文从股市平准基金制度的基本问题出发,明确了基金的性质是非盈利的政策性基金,指出其具有基金规模大、政策性强和以稳定市场为最终目的的三个主要特点,进而指出其两大积极功效在于平抑非理性的价格波动、稳定市场和引导资金流向、优化资源配置。然后分析了我国建立股市平准基金制度的必要性,主要从国外的经验和实践情况、我国股票市场的发展以及政府的职责三个角度来谈。接着对香港地区、台湾地区、日本和韩国四个典型国家或地区股市平准基金制度和实践进行考察。最后重点对我国建立股市平准基金制度立法的基础问题和制度建立的主要内容进行研究。股市平准基金在需要之时应先行入市,而后再完善相关立法,可以效仿台湾地区的做法出台相关条例,加以规范。并且要解决好股市平准基金的合法化问题,协调与《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矛盾之处。股市平准基金设立的目的除了平抑股市非理性的剧烈波动、稳定股票市场之外,还是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并且其设立能够丰富政府平抑股市波动的方法,提高政府对股票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提高股市的风险管理水平,增强股市抵御风险的能力。股市平准基金的资金来源应以法定为主,主要是财政拨款和市场相关主体的上缴。资金规模要偏大一些,应在总市值的5%-10%比较恰当。关于股市平准基金的运用主体,可以考虑设立一个基金管理委员会,统一负责平准基金的运行和管理。同时,明确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规范其行为。当股票市场出现受非经济性危机因素影响的剧烈波动,并且这种波动满足一定的涨跌幅指数时,平准基金就该入市运行。在股市平准基金的操作中要平衡信息公开和保密的关系,选择对象应集中在影响力较大的成分股和国家重点扶持行业的领头股。在平准基金完成稳定市场的重任之后,应适时启动退出程序,逐步有序地退出基金,并时刻关注股市的后续波动和稳定情况。
按照有关专家的估计,通常情况下我国股市平准基金的规模应保持在500亿~1000亿元左右,这么大的一笔钱如何筹措确实是一个难题。结合我国的现实情况,可行的资金来源有四个方面。
(1)财政拨款。财政的宗旨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多年来广大投资者为中国股市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也承担了相当大的损失,并且,上市公司一直担当着利税上缴大户的角色。既然国家能拿出450亿美元外汇储备注资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以推动其改制,现在为了促进股市的健康发展而提供一部分资金的支持也是理所应当的。
(2)由目前对股票交易征收的印花税中每年划出一定的比例作为基金基本和稳定的来源。近年来,伴随着股票市场的波动,我国印花税的增减变动幅度也很大,正常情况在200亿元左右,如果国家把印花税收入的10%划入平准基金,则每年就至少有 20亿元,累积下来规模会相当可观。
(3)由券商和机构投资者根据其股本总额上缴一定的比例。这部分可以视为向券商和机构投资者收取的保证金,是他们作为证券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和有较大影响力者所必须为证券市场本身的稳定承担的义务。
(4)针对新发、增发和配股公司,可以从其溢价和冻结资金利息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充实平准基金。
(5)国有股转让(包括将来国有股转流通股)过程中股票溢价部分的一定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