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是一把双刃剑
由上面的实例,我们可以初步了解期货“双刃剑”的特点。这就要求我们在介入期货交易之前,对期货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如果只是看到巨大盈利的一面, 忘记了期货交易中蕴藏者的巨大风险,甚至用赌博的心态来从事期货交易,就很有可能一败涂地。
这里不妨来看看几个“赌徒”的命运:
1.赌“期指”,丟性命。
金鉴培于1990年任湖北省在香港的“窗口”企业一一宜丰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1992 年提拔为副厅级干部,后兼(香港)荆丰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香港)辉记国际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从1997年10月至1998年7月,金鉴培采取重复付款和直接截留的手段,贪污宜丰公司、荆丰公司公款4次,共计1854.75万港元,在澳门赌博和炒作恒生期指,致使这些款项全部损失。1997 年2月至1998年8月,金鉴培编造各种“借款”理由,擲用宜丰公司、荆公司、辉记公司和(香港)谦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公款51次,共计16982万港元,其中3025万港元用于炒作期指。金鉴培贪污、挪用金额之大,为湖北省之最。除案发前金鉴培归还4480万港元外,余下的1.43亿港元未能归还。
金鉴培最终为此丢了性命。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判处他死刑。
且不说他贪污挪用公款,他把这些钱用于“赌博”和“炒期货”,说明在他眼里,这两者可以混为一谈。而用赌博心态来进行期货交易,必败无疑。
2.企图“控市”,亏掉14亿。
湖南省株洲冶炼厂原厂长曾维伦、株冶进出口公司经理徐跃东在1995年4月至1997年7月期间,擅自从事境外期货交易,在锌期货合约上大量做空,抛空量为450000吨。在1997年5月之前,他们在1300美元之下抛售空头部位170000吨,希望价格会下跌,但是行情不跌反涨,于是他们再抛空280000吨,希望迫使价格下跌。结果事与愿违,至1997年8月,锌价上涨至7年多来的高点,接近1800美元。
就这样,从1994年5月17 日至1998年12月31日,他们的亏损额达1.758亿美元,折合人民币14. 591亿元。2000年10月,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曾维伦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以玩忽职守罪和信用证诈骗罪判处徐跃东有期徒刑16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这个案例,我们只来分析他们的操作水平。可以肯定的是,他们对金属市场特别是锌市场的预计大错特错,以至于逆市而行。基本分析的失误,是惨败的根本原因。
不知道及时认错,反而固执己见,一错再错,最终使自已陷人泥坑而不能自拔。之所以如此,要么是根本没有经验,连基本的操作规程也不懂;要么是昏了头,完全在打乱仗。在局势不利时,竟然想用自已那点资金来打压大盘,更是自不量力!
如此水平,如此心态,居然敢于将14亿多元的金钱来期货市场“豪赌”,没丢性命算是万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