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应付优先股股利?
应付优先股股利是指企业按照利润分配方案分配给优先股股东的现金股利。应付优先股股利的核算:核算企业分配给优先股股东的股利。借方反映企业分配给优先股股东的股利,贷方反映年终决算时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已分配给优先股股东的股利,年终结转后"利润分配——应付优先股股利"明细科目没有余额。
应付优先股股利的核算:
"应付优先股股利"明细科目:核算企业分配给优先股股东的股利。借方反映企业分配给优先股股东的股利,贷方反映年终决算时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已分配给优先股股东的股利,年终结转后"利润分配——应付优先股股利"明细科目没有余额。
【例】华伟公司2003年实现净利润1000000元,按规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提取5%的法定公益金,并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分派优先股股利50000元,提取任意盈余公积30000元,分派普通股现金股利200000元。根据上述业务,可作如下会计分录:
(1)结转本年利润
借:本年利润10000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000000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0000
利润分配——提取法定公益金50000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100000
——法定公益金50000
(3)分配股利
借:利润分配——应付优先股股利50000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30000
——应付普通股股利200000
贷:应付股利——优先股股利50000
——普通股股利200000
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30000
(4)结转利润分配科目中的明细科目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430000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0000
利润分配——提取法定公益金50000
利润分配——应付优先股股利50000
利润分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30000
利润分配——应付普通股股利200000
结转后,“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余额为贷方570000元(1000000-430000),“利润分配”其他明细科目无余额。
利润分配表中的应付优先股股利:
利润分配表的定义
利润分配表是企业的损益表中的项目,应当按利润的构成和利润分配各项目分项列示。利润分配部分各个项目也可以另行编制利润分配表来反映。也就是说,损益表和利润分配表既可以合编,也可以分开来编制。我国《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及《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将损益表和利润分配表分开编制。利润分配表是反映企业在一定的会计期间实现利润的分配情况或企业亏损的弥补情况,以及期末分配利润结余情况的会计报表。利润分配表是企业三张主要会计报表的附表。利润分配表应在企业编制损益表的基础上,根据企业实现利润的实际分配情况进行编制。
可分配的利润
在公司的净利润中扣除职工福利及奖励基金,再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后即得可分配的利润总额。用公式表示为: 可分配利润=净利润+年初未分配利润—中外合资企业提取职工福利及奖励基金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在可分配的利润中扣除按规定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后即是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用公式表示为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可分配的利润—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
其中法定公积金是指按照公司法规定,公司必须根据当年税后利润减去弥补亏损后所剩余额的10%强制计提的公积金;法定公积金是指公司按照公司法规定,按5%一7%的比例从当年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用于职工福利设施支出的基金。
未分配的利润
未分配的利润指的是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中扣除已分配优先股股利、任意公积金和已分配普通股股利后的余额。用公式表示为
未分配利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已分配优先股股利—任意公积—已分配普通股股利
式中,已分配优先股股利是根据股东大会决议派发给优先股股东的利润额;任意公积金是指根据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而从可分配利润中自由计提的公积金,其目的是为了应付经营的风险和不测;已分配普通股股利是根据股东大会决议而派发给普通股股东的利润。
未分配利润额权益归公司投资者所有。
我国利润分配的顺序
公司向股东分派股利,应按一定的顺序进行。按照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利润分配应按下列顺序进行:
第一步,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即亏损),则不能进行后续分配;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数(即本年累计盈利),则进行后续分配。
第二步,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只有不存在年初累计亏损时,才能按本年税后利润计算应提取数。这种"补亏"是按账面数字进行的,与所得税法的亏损后转无关,关键在于不能用资本发放股利,也不能在没有累计盈余的情况下提取盈余公积金。
第三步,计提公益金。即按上述步骤以同样的基数计提公益金。
第四步,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
第五步,向股东(投资者)支付股利(分配利润)。
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违反上述利润分配顺序,在抵补亏损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公益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必须将违反规定发放的利润退还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