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证研究进行总结基础上,提出规范上市公司控制权转移的政策建议。
(1)打击内幕交易,强化信息披露
强化股价异动监测与信息披露监管联动机制,加强并购重组内幕交易核查,一旦发现股票交易异常,深入核查相关交易行为,及时上报违规线索。与此同时,进一步深化对内幕交易行为特征的分析,不断优化监控指标,提升监控系统功能,强化内幕交易行为发现能力。
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从源头上治理内幕交易行为。推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知清人登记制度。强化了上市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意识,完善上市公司自身的内幕信息管理办法,也为打击内幕交易奠定了基础。2010年8月,上证所发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指引》,从规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角度进一步推动公司治理完善。
(2)完善控制权市场交易法律和法规
公司控制权转移涉及公司诸多的利益主体,因此必须在规范完善的法制环境中,公司控制权市场才能够健康,功能也才能够有效地发挥。科学的控制权市场能够使不良的管理者得到替换,高效的管理者才能得以充分发挥作用,公司各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切实保护。基于控制权转移活动的复杂性,各国对收购活动制定了很多的法律进行规范,这些法律一般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法、禁止欺诈法、保护股东条例、信息披露条例等,这些法律法规构成了公司收购的法治环境。
(3)加强监管机制
要解决我国上市公司控制权转移问题,必须完善对上市公司控制权转移的监管机制,强调公司合理治理结构的重要性,并重视监管机构及证券服务机构的协调合作,建立科学合理的控制权转移监管优化体系,形成多层次监管。我认为建立我国控制权转移监管体系应以中小股东监管为主,公司监事会、董事会、外部证监会、交易所及证券服务机构和社会监督为辅,形成五重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