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8-33给出了样本股在事件公告日前40天及后20天的平均累积超常收益率。
表8-33 控制权变更公司股票平均超常收益统计检验
表8-33表明,由控制权转移事件所引起的股票价格在公告日前至少40天已有了相应的反应,说明由控股权和高管变更导致的控制权变更公告日效应在整体上对投资者股价收益率表现出在短期上为正效应,均值为正且在0.05置信水平下显著符合多德等人的研究结论。这说明通过控制权变更事件,股票的市场价值得到了提高,对中小股东来说,控制权转移绩效对其利益有积极的作用。
由于控制权转移改变是公司的权利结构,短期内公司的资产并没有实质性的改变,因此股票价值的增加只是市场预期的结果,说明中小股东虽无能力决定公司控制权的变更,但对于事件本身抱有较大的期望,希望通过控制权的被接管改变公司的经营现状,包括更换公司现有的管理层。但在事件公告日后,超常收益的回落反映了市场对一部分控制权转移事件期望值降低,广大投资者可能根据公告的内容,推断控制权的变更没有给公司带来实质性的变化,有一些公司可能仅是为了短期内提高公司的会计利润,搞报表重组。这和基于财务业绩指标评价模型下发生控制权变更上市公司在变更当年的得分正值率较高相吻合,证实我国的控制权转移存在的短期性、盲目性和投机性。
当然股票价格在控制权转移事件公告之前的提前反应,也反映出目前我国股票市场的信息披露制度尚不完善,重大事件信息提前泄露与股价操纵导致了股价的提前反应,而在公告日后20天超常收益回落,且在0.05置信水平下均值和0之间差异表现不显著,说明目前我国股票市场效率不高,市场存在着过度反应,股价在先期出现超涨,在事件信息披露之后出现了反向修正。因此,完善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健全市场法制建设、加强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力度对我国控制权转移市场的发展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