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基金經理人非常在乎而董事卻漠不關心,這時就需要有一股強而有力的反制力量存在,但偏偏這卻是今日公司治理最缺乏的要點,想要能夠擺脫平庸CEO的糾纏,尋找真正的能人取而代之,股東們,尤其是大股東必須要站起來有所行動,這樣的道理並沒有多大的學問,近年來股權的集中程度有增無減,機構投資法人在面對問題發生時,可以很容易依照其意志提出解決方案,只要少數比如說20家大型的投資機構聯合採取行動,就可以有效地改革任何一家公司的企業治理程度,只要不把票投給那些容忍脫序行為發生的董事就成了,就我個人的看法,唯有採取這種的團結一致的行動才可能讓企業治理獲得明顯的改善。
股东
不幸的是,某些大型的投資機構根本上存在著"玻璃屋"的問題,聲稱可以從其他地方著手加強企業治理,比如說,它們一想到董事會要來嚴密檢視其績效及管理費時,就感到驚懼不已,但先鋒基金的Jack Bogle、Davis投顧的Chris Davis及Legg Mason的Bill Miller現在都站出來引導CEO朝向公平對待股東的路上邁進,而如果退休基金以及其他信託基金也能夠一起站出來支持這群人,個人相信這些機構在未來一定可以得到更佳的投資報酬。
辦別改革真偽的最好方法就是看看CEO的待遇報酬,經理人一般都相當贊同董事會的多元化,以符合證管會的法令要求,並依規範遵循一些沒有太大意義的作業程序,然而多數經理人真正關心的,還是如何爭取對自己最有利的待遇及福利。
近年來,薪資報酬委員會往往扮演搖尾乞憐的搖擺狗,有如橡皮章一樣被動遵循顧問們的建議,就是那群由股東們付高薪卻不懂得效忠其主之流,(如果你不清楚這群人到底是站在那一邊,那麼它們肯定不是跟你一國的),確實每一個委員會在委託書件中都會被證券主管機關要求說明其報酬的緣由,但其用詞遣字往往是由公司律師或者是公關部門事先安排好的例行法律用字。
這類畫蛇添足的行為實無存在之必要,董事們不應擔任薪資委員會成員,除非他們自認為有能力為股東們喉舌爭取權益,同時他們必須說明對於經理人報酬的看法以及如何來評估其績效,在代投資人管理資金時,他們必須像是在處理自己的金錢一樣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