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股价操纵从理论模型角度进行研究始于20世纪70年代。Hart(1977)在研究资本市场动态模型时认为:如果静态均衡不稳定,或需求函数非线性关系,则在一些令人满意的技术条件下,投机者是可以获利的。这是第一次从纯理论模型角度研究了操纵存在的可能性。
Allen and Gale( 1992)根据市场操纵的行为方式将操纵分为三种类型:基于行动的操纵,,基于信息的操纵和基于交易的操纵。此后大部分学者都基于该分类对股票价格操纵进行研究。
他们以信息不对称理论研究了交易型市场操纵存在的可能性,用三阶段模型分析了理性预期下的交易者操纵行为,结果显示,在所有市场参与者都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如果投资者以正的概率将操纵者视为知情交易者的话,那么未知情的操纵者通过简单的股票买卖就可以达到操纵股票获利的目的。只要大额交易者为操纵者的概率足够小,而且中小投资者严格风险厌恶,就存在一个混合均衡,使交易操纵行为获利。
BagnoliandLipman(1996)讨论了行动型操纵存在的可能性,他们选择并购行为作为研究的出发点,操纵者首先宣布对公司进行并购并发出收购要约,导致股价上涨,当股价上涨到一定程度后,操纵者出售手中的股票并宣布退出并购而获取操纵利益。
他们的模型指出,若一个市场并购活性本身比较低,那么并购者将选择获取操纵利润而不真正并购公司,这时,其他持股者将反对并购的发生;相反,若一个市场并购活性本身较高,那么操纵利润会很低,并购者就将选择真正的并购行为,社会剩余将增加,其他持股者将支持并购行为的发生。
Aggarwal and Wu(2006)对Allen and Gale(1992)的模型进行了扩展,研究了竞价制度下的操纵行为,建立了一个模型,包括三类交易者:消息搜寻交易者( information seeker) 、内幕交易者和操纵者。他们通过对1990年至2001年间美国证券市场(包括所有市场,如NYSE, NASDQ , AME, OTC, PinkSheetMarket等)共发生的142起股价操纵案进行分类分析和特征分析,认为有将近一半(47. 89% )的操纵案件发生在市值小、成交量小和流动性差的柜台市场。
股票被操纵时间最短为2天,最长为1373天,平均为202天。他们通过进一步的回归分析,指出在被操纵之前,和同样规模的同一市场的股票相比,被操纵的股票的换手率要更低些,但在操纵期间,被操纵股票的换手率要比同一市场同样规模的股票高,这说明操纵增大了股票的交易量。
同时,他们对被操纵股票的流动性、回报率和波动性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表明:在操纵前和操纵后,被操纵股票显示低流动性,而在操纵期间却显示出高流动性;在操纵期间,被操纵股票的平均回报率要显著高于操纵前和操纵后;在被操纵期间,被操纵股票的波动性显著性地大幅增加了,操纵增大了股票的波动性。最后,他们认为操纵成功与否还取决于操纵行为被发现后所受的惩罚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