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投资价格指认购标的公司新发行股份1股所对应的实际出资金额,也就是标的公司本次新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如认购标的公司为有限公司,则指认购标的公司新增发的1元注册资本所对应的实际出资额,也就是标的公司本次增资价格。投资价格确定的核心即企业估值,企业估值水平的高低决定了投资价格的高低,而企业估值方法的差异也将导致企业估值水平的差异,因此如何找准自己企业的企业估值方法是确定企业估值水平的核心。目前较为常用的企业估值方法为市盈率倍数法,即以目标公司某一时点的净利润为基础,按照一定倍数折算出企业估值水平,比如净利润为1000万元,按照市盈率10倍计算,则该企业的估值水平为1亿元。
新三板投资者最关心的是什么?
2、投资款项的用途在投资协议中,投资方往往会对募集资金的用途进行限定,主要用于企业的正常经营需求,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而拒绝将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公司债务,更不能用于偿还股东债务。
3、经营目标在股权投资中,投资方往往需要目标公司及公司原股东对公司的经营目标经营明确,主要包括两项内容,一是完成具体的利润目标,二是完成一定的事项,比如实现公司上市目标。投资者以此作为投资的条件,即对赌。
4、新投资者的进入限制被投资公司以增资的方式引入新的投资者,则意味着对原投资者股份占比的稀释,因此投资者对新的投资的进入会进行一定的限制,但不能完全杜绝新的投资者进入,因此主要会限制新的投资价格不能低于其原投资价格,二是对于公司新的增资计划,原投资者具有优先购买权。
5、竞业限制在投资协议中,投资者会要求公司原股东不得单独设立或以任何形式参与设立新的生产同类产品或与公司业务相关联的其他经营实体,作为管理层的公司股东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并签署《竞业禁止协议》。
6、公司治理在重大的投资中,投资者往往要介入公司的日常管理,因此会在投资协议中体现其在公司治理过程中作用或限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董事的提名,确保投资方在董事会中的表决权,一些强势的投资方也会要求在董事会决议中投资方提名的董事具有一票否决权。
(2)高管人员的任职资格管理。对公司高管人员的任免进行审查,确保公司的高管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3)财务总监、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的续聘或解聘。
(4)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主要体现在董事会、股东大会的议事规则上,在某些重大的事项,比如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对外担保、对外借款等,除了满足比如三分之二以上股东或股东表决权的通过,投资方的董事、股东代表在决议中具有一票否决权。
(5)关联交易。在投资协议中,投资方会原则上要求禁止关联交易。
(6)投资方的知情权及监督权,要求提供报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