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账户
办理了股票账户后还需办理资金账户。目前在上交所系统,资金账户在证券机构处开立且仅在该机构处有效。证券经营机构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又引没资者资金账户上的存款支付利息。开立资金账户所需的文件及资料基本与股票账户相同。
目前股票账户与资金账户功能合二为一的磁卡账户也逐渐普及,以便整个资金账户联网后,就可集中办理清算工作。
客户填写委托单
客户在办妥股票账户与资金账户后即可进入市场买卖,客户填写的买卖证券的委托单是客户与证券商之间确定代理关系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委托单一般为二联或三联,一联由证券商审核盖章确认后交由客户,一联由证券商据以执行。买卖成交后,客户凭委托单前往证券商处办理清算与交割。如果成交结果与委托单内容不符,客户可凭委托单向证券商提出交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证券商受理委托
证券商受理委托包括审查、申报与输入三个基本环节。目前除这种传统的三个环节方式外,还有两种方式:一是审查、申报、输入三环节一气呵成,客户采用自动委托方式输入计算机,计算机进行审查确认后,直接进入场所内计算机主机;二是证券商接受委托审查后,直接进行计算机输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