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建筑市场的不断发展,纵观当前项目成本管理的现状,总体上是好的,但是,市场对工程项目管理的标准要求越来越高,在这种高尺度面前,有些施工企业的管理,仍然处于粗放式管理,稍有不慎就可能存在亏损。尤其是在当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招投标市场不够规范、中标价格远低于预算造价、施工企业进入微利时代的情况下,故中标后一定要对工程项目进行“精细化管理”。
正如马克思论述的那样:资本有机构成在不同生产部门是不一样的,因此,等量资本按可变资本在一定数量总资本中占有不同数量而推动不同数量的劳动,等量资本也就占有不同数量的剩余劳动,或者说,生产不同数量的剩余价值。依据这一原理,占统治地位的不同生产部门的利润率就会有很大差别。这些差别的利润率,因为竞争而平均化为一般利润率。从中可以看出,参与利润率平均化的资本首先是产业资本,投入在不同生产部门的产业资本可以分为可变资本和不变资本,不同数量的不变资本关系到不同的剩余价值,产生不同的利润率。
有经验的造价工程师对中标清单进行逐项分析,做好工程项目二次经营策划成本记录表,将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变化的分项对项目部进行交底,并落实到具体人员;对中标清单进行工程量复核算。加强成本过程控制,从材料费管理、人工费管理、机械费管理、措施费及施工方案的优化设计等全过程控制的精细化管理,达到节约成本。加强工程变更细化管理,为索赔提供证据。定期进行成本核算,做到成本准确,盈亏明了。认真进行成本分析,寻找成本偏差的原因,及时采取纠偏措施。考核成本运行结果,奖罚兑现。
在工程成本管理中,工程图纸变更、签证及工程量的核对被列为成本控制的重点,但由于合同及变更引起的措施费用的调整往往会被勿视,这点应引起工程成本管理人员的重视。结算时措施费用的调整应着重从以下几点着手。
合同引起的争议调整,成本管理人员应通过对政策、规范及计价规则的熟悉及掌握运用来处理。
例如在不少合同中往往会出现“某某工程必须达到省级文明工地,并取得证书,若达不到要求扣除全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这种现象违反了政策及计价规则,计价规范3.1.5明确规定“措施项目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其费用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等规定,为保证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保护现场内外环境和搭拆临时设施等所采用的措施而发生的费用,此费用不能以取得有关部门的证书而取决是否给予。
再例如在合同中经常会出现“不管何种因素措施费用一次包死,不再调整”的字样。这明显违反了计价规范。计价规范规定: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引起措施费发生变化,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的,其措施费用应予以调整。
措施项目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的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所消耗的费用,其调整方法为:
针对原措施费中已有的措施项目,按原措施费进行调整。
当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承包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重新确定。在重新确定措施项目费的时候,承包人应充分考虑自身技术装备水平、管理水平、工程现场实际情况以及编制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内容。
例如:某企业办公楼工程,建筑面积13658m2,设计采用框架结构,总高度71.5m,其设计的女儿墙高度5.8m,其工程在内外装修、屋面均已施工完毕的情况下设计院下方屋面女儿墙加固变更,其变更采用钢筋砼梁及柱将四周墙体连接,使屋面形成一个整体,增加女儿墙的抗风压性。
接到变更后,总工程师依据我公司及市场的具体情况,编制了详细的施工方案。其方案明确了屋面上的部分拆除、原产品保护、垂直运输方式、增加部分的具体施工及完工后的产品恢复等级。依据详细的施工方案对每个清单项进行分析、特别是措施费用清单进行论证、市场调查,最终组得到且合工程实际的价位。此变更其拆除、原产品保护、垂直运输及完工后的产品恢复措施费高达384152元,占总价527381元的72.8%。
成本精细化管理,明面的变更签证重要,但由于变更引起的措施费用的调整更不能勿视。
在现实中,不同生产部门由于资本有机构成的差别、资本周转时间的差别和固定资本与流动资本比率的差别造成了利润率的差别。在不同生产部门内部和不同生产部门之间,由于资本的自由流动和竞争最终形成了一般利润率和平均利润。正如马克思论述的那样:本来在不同生产部门中占统治地位的利润率,是极不相同的。这样的利润率,因为竞争而平均化为一般利润率,它是所有这些不同利润率的平均数。根据一般利润率归于一定数量资本的收益,就是平均利润。
总之,在激烈的市场竞争形势下,为了提高施工企业的社会形象和经济效益,项目部自始至终贯彻推行精细化管理,节约项目管理成本,并及时进行过程检查和监督,“精细化管理”是最终实现项目成本管理目标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