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绒业税务批文涉嫌伪造
笔者怀疑中银绒业第4季度适用25%税率的税务批文可能是伪造的,据了解,律师当时为了取得这份批文原件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这更说明该批文有问题。
中银绒业不可能一年内有两个税率,要么是15%,要么是25%;之前笔者以为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一般上市公司都适用25%,故怀疑其递延所得税资产年初数不对;现在笔者认为中银绒业2008年企业所得税税率与以前一样,还是15%,这有众多宁夏上市公司披露的税率依据及中银绒业2008半年报披露的税率依据为证,这说明中银绒业递延所得税资产年末数不对。
另据《宁夏日报》报道,3月4日,灵武羊绒园区的中银绒朴股份有限公司和嘉源绒业集团分别被授予“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着免企业所得税5年的优惠政策。笔者发现中银绒业其实早在2008年1月19日就发布公告称:经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评审认定,宁夏中银绒朴股份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0764010B0074,有效期两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笔者认为如果中银绒业未来5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则其2008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要按零税率计提,亦即其2008年末的0.18亿元递延所得税资产基本要全额转回进入当期损益,这样,中银绒业2008年净利润将缩水一半。
中银绒业不管是适用西部大开发政策还是高新技术企业政策,都可以享受15%的优惠税率,且根据媒体报道,中银绒业因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还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5年。不管预期税率是15%还是零税率,中银绒业2008年度所得税费用都不可能是负数,即中银绒业2008年实际实现净利没有达到3100万元,触发追加送股的要件。
中银绒业称其之所以不发澄清公告,是不想与夏草发生口水战,这是理由吗?以6月19日9.29元收盘价计算,追送的860万股市值7989万元,如此关系流通股股东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难道中银绒业不该澄清吗?当然,这是一个法制社会,中银绒业不必担心与夏草发生口水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