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融券业务的操作流程
融资融券业务的流程包括以下八个基本环节,如图所示。
(1)征信。投资者到证券公司申请融资融券,证券公司对投资者的开户资格进行审核,对投资者提交的担保资产进行评估。
(2)签订合同。经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资者与证券公司签订《融资融券合同》、《融资融券交 易风险揭示书》,合同对投资者与证券公司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作出了详细而明确的规定。
(3)开立账户。投资者持开户所需要的资料到证券公司开立信用证券账户,到证券公司指定的商业银行开立信用资金账户。
(4)转入担保物。投资者通过银行将担保资金划入信用资金账户,将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从普通证券账户划转至信用证券账户。
(5)评估授信。证券公司根据投资者信用账户整体担保资产,评估确定可提供给投资者的融资额度及融券额度。
(6)融资融券交易。融资时,投资者可在融资额度范围内用融资款买入标的证券,证券公司以自有资金为其提供融资,资金不划入投资者信用资金账户,而是代投资者完成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资金交收;融券时,证券公司以融券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自有证券代投资者完成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证券交收。
(7)偿还资金和证券。在融资交易中,投资者进行卖出交易时,所得资金首先归还投资者欠证券公司的款项,余额留存在投资者信用账户中:在融券交易中,投资者买入证券返还给证券公司并支付融券费用。此外,投资者还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直接用现有资金、证券偿还对证券公司的融资融券债务。
(8)结束信用交易。当投资者全部偿还证券公司的融资融券债务后,投资者可向证券公司申请其信用账户中的剩余资产转人其普通账户以结束信用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