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业产业化分析
中国作为农业大国,“三农”一直是国家的重中之重,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生产力得到极大的释放。然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所导致的小农经济相当程度上阻碍了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中国农业银行作为一家面向“三农”的商业银行,不得不面对由于客户分散、融资渠道少、还款能力低、抗风险能力差所带来的农村信贷高风险。随着经济的发展,传统的小农经济已难以适应时代的要求。
产业链经营,将产前、产中、产后各部门有机联系起来,使得大企业与农户间可以以某种组织形态共担风险、共享利润,降低违约风险。对农行等金融机构而言,通过向龙头企业发放批发贷款,以点带面,达到资源向农业部门转移的目的,在扶持“三农”、县域企业的同时,有效降低偿货风险,达到货款规模效应。在农业产业化的大环境中金融创新,获取利润。
目前,我国各类农业产业化组织超过20万个,辐射带动农户近1亿户,龙头企业达到8万多家。
农业部已经与中国农业银行在京签署《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战略性合作框架协议》,为龙头企业发展和产业化示范区建设提供1200亿元意向性授信额度。
自20044年开始到2010年,中央连续以一号文件表明对农业的关注。随着“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乡村”方针的确立,国家对农村采取了“多予少取”的措施。2006年,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取消农业税。2008年一号文件首次提出了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政策取向,加强对整个农村的反哺。
2009年,国家继续大幅度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提高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业农村的比重,新增国债使用向三农倾斜:大幅度提高政府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用于农业的比例,耕地占用税税率提高后的新增收入全部用于农业,土地出让收入重点支持农村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