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农信贷与涉农保险合作应遵循哪些主要原则?
2010年4月27日,中国银监会和中国保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涉农信贷与涉农保险合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银监会和保监会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今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围绕改进“三农”金融服务和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出台的重要措施,其目的在于引入涉农保险机制,分散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信货风险,提高农村借款人货款的可获得性,进一步改善农村“贷款难”问题。《意见》提出,涉农信贷与涉农保险合作要遵循4条主要原则:
一是坚持立足“三农”、优化服务。针对“三农”金融服务需求多元化、多层次特点,通过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和合作机制创新,形成支农合力,为“三农”提供更多更好的信贷、保险服务。
二是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适应当月多次村经济金融发展特点和发展趋势,选择适宜的合作方式与粮合作内容,逐步拓展合作的广度和深度。
三是坚持风险可控、维护农村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业务合作的风险监测、分析与控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自觉维护市场秩序,严禁诱惑性、误导性、承诺性宣传,不得强制借款人购买保险,切实维护农村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是坚持平等互利、合作共赢。合作双方要在商业自愿基础上,充分尊重合作对象的利益诉求,平等协商,规范合作,切实提高合作的财务持续性与合作效果,实现合作共赢。
据国家统计局2009年统计数据,我国全年国内生产总值335353亿元,比上年增长8.7%.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35477亿元,增长4.2%;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
比重为10.6%,比上年下降0.1个百分点。2009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24846亿元,比上年增长30.1%。分城乡看,城镇投资194139亿元,增长30.5%;农村投资30707亿元,增长27.5%。2009年我国农、林、牧、渔业投资3373亿元,比上年增长49.9%;农副食品加工业投资2826亿元,比上年增长 38.2%;食品制造业投资1513亿元,比上年增长32.4%。
2009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153元,剔除价格因素,比上年实际增长8.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75元,实际增长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