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房地产货款风险
目前,三大银行的房地产业的不良贷款率和个人贷款的不良贷款率都不高,2009年工商银行的房地产业不良货款率只有1.5%,建设银行的房地产业不良货款率为2.6%,个人贷款的不良贷款率只有0.66%。但是,房地产货款和个人住房贷款合计占银行贷款余额的比例较大。
2009年我国全年主要金融机构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和城市信用社房地产开发贷款累计新增5764亿元,年末余额同比增长30.7%,增速比上年末加快 20.4个百分点。2009年年末,主要金融机构房地产开发贷款和购房贷款同比分别增长30.65%和42.47%。2009年新增房地产贷款中,个人住房贷款占比达到69.7%。
2010年4月1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政策措施,会议确定了以下政策措施:
一是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货政策。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货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货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大幅度提高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
二是增加住房有效供给。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增加居住用地供应总量,大幅度增加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供应。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昔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
三是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确保完成2010年建设保障性住房300万套、改造各类棚户区280万套的工作任务。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
四是加强市场监管。严格依法查处土地闲置及炒地行为,对存在捂盘惜售、土地闲置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限制新购置土地,暂停批准上市、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商业银行不得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
从2010年4月16日开始,工商银行正式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新签订合同和审批的个人住房贷款实行新规,并且将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大幅度提高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
提高首付和利率将在一定程度上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但同时银行的房地产贷款风险也在聚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