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质量是证券市场的基石,从实际数据来看,1100多家上市公司仍是企业群体中改革推进比较快、绩效比较好、比较有创新的。企业改革所涉及的问题十分复杂,上市公司身上出现转制企业可能共同存在的问题,这是必然的。我国经济20年高速增长进程中,上市公司的贡献是高于企业平均水准的。可以预计,在今后的改革发展中,上市公司仍会处在领先地位。并且正是由于清醒地认识到上市公司质量的重要性,证监会把完善上市公司治理作为当前证券市场工作的重点之一,新年开始,就会同国家经贸委联合发布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为规范公司重组,还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下一步还将继续推出相关措施。
关于“中国股市需要使劲地挤泡沫,用下跌的方式挤干泡沫”的观点,从现实的角度分析也不可行。股票市场并不是完美无瑕的有效市场,股市参与者的非理性是不可避免的,股价“泡沫”是经常发生的。但并不是凡属“泡沫”均不可取。股市要在价格的起伏波动中,使参与者获得差价利益,因此有点常态“泡沫”用不着大惊小怪。但股市中还有着非常态“泡沫”,这种“泡沫”因市场狂热而吹得非常之大,随时会破灭并会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对于两种泡沫要做区分,要尽量防止热了再热以致常态“泡沫”演变成非常态“泡沫”。然而,“泡沫”又如何界定它是处于常态阶段还是非常态阶段呢?通常采用的是股价与每股盈利相对比的市盈率测定法,并把国外的股票市场市盈率作为参照系。
我国深沪股市在2000年12月时市场价格的市盈率一般是60多倍,有的达到100倍乃至上千倍,到2002年经过股市大跌后,平均市盈率也还在45倍左右,而国外证券市场一般是在10倍到30倍之间波动。从这个角度看,沪深股市的市盈率水平确实偏高。但是,由于我国证券市场具有不同于西方成熟股市的特殊性,其市盈率高低的合理性不能简单地下结论。中国股市有2/3股权不能流通,这怎么与欧美进行比较?另外人民币利率也比美元低,资金成本低市盈率偏高是被世界各国广泛认可的标准。再进一步看,如果将中国股市市盈率最高和最低的5%去掉,中国90%的上市公司的市盈率仅20余倍。相比之下,2001年9月10日,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的平均市盈率为22倍,伦敦市场为30倍,日本为40.2倍。如果考虑到中国的GDP增长率远高于处于零增长边缘的美、日、欧经济,那么中国股市的市盈率偏高也顺理成章。当然中国股市的高市盈率是不可取的,需要逐渐回落到与价值对应的正常水平,但没有必要过于夸大高市盈率的影响,把其统统看成是泡沫而一概否定。
从上市公司业绩低下而市盈率已偏高的状况,我们不否认中国股市有一定数量的泡沫,但我们不能因为有泡沫的存在就要把“孩子和脏水一同倒掉”,显然那是最愚蠢的作法。那有没有其他“挤”泡沫的方法?从市场人士和管理层的态度来看,提高上市公司的业绩,把泡沫充实应该是较好的软着陆方法。管理层已经在作这方面的工作,加强上市公司治理,提升上市公司业绩,是当前市场监管的主要内容。这对于消除市场泡沫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另外,是先规范后发展还是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也是推倒重来派与我们意见分歧的地方。规范和发展的问题是股市永恒的矛盾,美国股市100多年,欧洲200多年仍然在不断修改完善法规。因为证券市场交易品种日新月异,企业收购兼并每五年总额就翻一倍,市场交易手段多样化,监管和钻法规的空子的力量总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地演绎着。中国证券市场才有10多年历史,法规的空白点、监管的盲点还很多。监管应该是长期不懈、持之以恒的行为。它以法规严惩违规者,不给投机者可乘之机,让违规受罚者要支付很高的成本。政府的监管一般分两种模式:积极和消极。美国经济学家弗里德曼认为,政府对市场的监管,应该是目的明确,为发展而为之。
我国经济学家萧灼基也认为我国应该提倡“积极”的监管,通过监管创造一个更有利发展的环境,使市场参与者对政策法规更敬畏和遵守,融资行为更有信心和有效率。这就意味着政府在加强监管的同时,更应该注重发展大计,市场不可能等你监管搞好了再发展。中国股市这些年已经在逐步从不规范走向规范,尽管诸多问题还存在,但毕竟是在发展中不断修改完善规范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