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营战略分析
长虹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家电行业。家电是家用电器的简称,指在家庭及类似场所中使用的各种电器,又称民用电器。以下对家电行业进行简要分析。
2.行业分析
根据国家“十一五”规划的要求,2006-2010年期间我国家用电器制造业将重点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推进废弃电子产品等回收利用,建设若干废旧家电回收利用示范基地。河北、浙江、安徽等省市分别根据自身的优势作出了相应的安排。
我国家电协会制定了我国家电制造“十一五”发展思路: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树立科学发展观。在国家“十一五”整体战略布局下,努力提商行业增长的内涵和质量,提高行业自主创新意识和能力,大力实施品牌战略,保持我国家电业的稳定健康发展。
与家电行业相关的还有其他几项专项规划:电子基础材料和关键元器件“十一五”专项规划、电子专用设备和仪器“十一五”专项规划、集成电路“十一五”专项规划。
3.税收政策
①进口关税。
由中国海关总署的数据可以看到,2007年开始,国家调整了部分产品的进出口税率,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调整范围主要涉及优惠国税率、年度暂定税率、协定税率和特惠税率等方面。调整后,2008年的关税总水平为9.8%,其中,农产品平均税率为15.2%,工业品平均税率为8.9%。
从2007年起,大多数家用电器已经开始实行进口暂定税率,实行进口暂定税率后的商品进口税率大幅度下降,比当年最惠国税率下降了37.5%-51%不等。2009年家电产品实行新调整的进口暂定税率,除了洗衣机零件等个别产品的进口税率继续下调外,其他绝大部分产品的进口税率均保持不变。
②出口退税。
2007年6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其中电风扇的出口退税率由13%下调至9%,主要是由于电风扇产品低附加值的特点。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在2008年11月17日发布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劳动密集型产品等商品增值税出口退税率的通知)明确了3 770项提高退税率的商品的具体范围。家用电器等部分机电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分别由9%,11%,13%提高到11%,13%,14%。家电产品此次涉及的产品包括吊扇和台扇。2009年3月2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提高轻纺电子信息等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将CRT彩电、部分电视机零件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