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虚拟资产调节利润
根据国际惯例,资产是指能够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资源。不能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项目,即使符合权责发生制的要求列入资产负债表,严格地说,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资产,由此就产生了虚拟资产的概念。
所谓虚拟资产,是指已经实际发生的费用或损失,但由于企业缺乏承受能力而暂时挂列为待摊费用、递延资产、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和待处理固定资产损失等资产科目。利用虚拟资产科目作为“蓄水池”,不及时确认、少摊销已经发生的费用和损失,也是上市公司粉饰财务报表,虚盈实亏的惯用手法。
其“合法”的借口包括权责发生制、收入与成本配比原则、地方财政部门的批示等。
例如,xx股份公司2008年度报告了近2000万元的净利润,但该公司根据当地时政部门的批复,将已经发生的折旧费用、管理费用、退税损失、利息支出等累计约14000万元挂列为“递延资产”。
若考虑这两个因素,xx股份公司实际上发生了产重的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