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底,财政部和证监会要求各类股份公司对应收账款、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存货这四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同时要将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扩大到其他应收款。2001年起,上市公司的资产减值准备在原有的四项基础上新增加了委托贷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四项。
然而,这四项旨在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客观的政策,反倒被不少上市公司变成了利润操纵的秘密武器。由于这八项计提属于会计估计的范畴,其计提方法和比例在一定程度上由上市公司自行确定,带有很大的主观性人为因素,这为上市公司的利润操纵留下了一定空间。比如:存货跌价准备是按照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长期投资减值准备按照账面价值低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提取。但是,存货和投资的可变现值,以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都只是基于某种可能性而做出的估计,带有很大的主观因素和不确定性,靠政策的规定无法完全排除人为控制的因素。
在执行这项会计政策时,很多公司把损失的立足点放在以往年度,把利润增加的立足点放在当前年度。他们采用追溯调整法,拼命加大这些计提的追溯调整力度,在以前年度提取巨额的资产准备,以造成当年的巨额亏损,这样就为下一年度扭亏提供了较大的方便。
因此,对这些公司而言,巧用计提成了它们新的利润增长手段。如深南玻在1999年度一次性提取房地产存货跌价准备1.7亿元,长期减值准备1500万元,导致账面亏损16970万元。然而,正是有了这“一次亏个够”,才有了2000年中期的轻松扭亏。这种亏往盈今的追溯调整法,往往在利润表中突出反映为当期的“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占利润总额的很大比重,因此投资者可以把资产负债表中的“八项计提”和利润表中的“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等账户结合起来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