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亚科技也在招股书提示了创新项目履约风险。
创新盈利模式下的项目履约风险
公司在长期发展中,逐步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创新盈利模式,即在为中小数字电视运营商提供端到端整体解决方案时,采用在未来较长时期内参与运营商基本收视费分成的方式完成销售,此种模式是实质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斯收款销售商品模式,使公司产生数额较大的长期应收款。2007年12月31日、2008年12月31日、2009年6月 30日,公司长期应收款余额分别为3117.82万元、2537.43万元、7276.35万元,占公司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2.85%,8.62%,19.98%。
公司在整体解决方案项目合同中,对参与分成方式、分成比例、收款期限、每期收款金额等作了明确约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中小运营商的资金实力、信誉、履约能力等进行了认真的考察;在项目实施后,仍将为运营商继续提供系统维护和售后服务,继续同运营商保持紧密的业务合作关系。对其收入状况和资金情况保持持续关注。
虽然公众收看电视属于刚性需求,运营商收入状况通常比较稳定,且目前公司已签署的该等项目合同回款情况良好,但由于创新盈利模式下的项目收款期较长,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不排除未来运营商单方面终止、变更台同,出现长期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而发生坏账的情况,从而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招股书也披露了三网合一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