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人民币、纪念币立项、设计、生产、发行暂行规定》,我国现代金币是国家法定货币,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中国金币总公司总经销。经过20多年的探索和发展,我国金银纪念币的立项、设计生产、发售等工作逐步迈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中国金币的发售体制
1.立项。中国人民银行一般在年初公布纪念金币项目发行计划。纪念金币立项原则是以弘扬民族文化、宣传社会主义、爱国主义和我国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促进世界和平为主导方向。选题上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注意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我国传统民族文化宝贵的题材资源。涉及重大政治、历史题材的须报党中央、国务院批准。
2.设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纪念金币项目发行计划,由中国金币总公司具体组织对金银纪念币进行图稿设计,设计图稿要经过中国金银纪念币设计图稿及样币评审委员会评审。
3.生产。金币必须由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造币厂生产,造币厂必须根据金币发行计划及设计图稿进行生产,样币须经中国金银纪念币设计图稿及样币评审委员会评审。
4.发售。中国人民银行须将新发行的金币向社会公告,说明发行要素,配发标有中国人民银行行长签名的证书,金币由中国金币总公司总经销,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中国金银纪念币零售企业分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