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黄金系统往来的核算,可在总、分行之间各自以对方的名义设立“黄金系统往来”账户,由联行会计部门作日常的会计核算。
黄金系统往来的核算手续
1.分行向总行调拨黄金时的核算手续。分行需将库存黄金上存总行时,可将库存黄金先存放到上海黄金交易所指定的开设在当地的黄金交割库,存放入库手续同上述黄金会员的入库手续,但应注意,黄金缴库时填写“黄金入库凭条”入库单位户名一栏时,应统一填写商业银行总行而不应为分行。在取得上海黄金交易所打印的“黄金入库单”和交割库出具的“黄金入库凭条”后,通过“全国电子联行系统”向总行发出贷记报文,并将交易所出具的“黄金入库单”送总行联行部门记账。“黄金入库凭条”作分行“全国电子联行”报文入账联的附件。
总行在收到分行送达的“黄金入库单”后,先通过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核对存放明细,后将“黄金入库单”附在联行报文后一起送会计部门。
2.分行向总行领取黄金时的核算手续。当商业银行的分、支行向总行提出提金申请时,则由总行向黄金交易所提出提金申请,取得“黄金出库单”后,通过全国电子联行系统向分、支行发出贷记报文,同时将“黄金出库单”送达申请行,申请行收到黄金出库单,即到当地交易所指定交割库办理提取黄金的手续。同时通知总行,并将出库单记账联送总行,总行在接到分行的已提金通知及出库单记账联后送会计部门。
3.为提高库存黄金的经济效益,鼓励各地分行压缩库存黄金,黄金系统往来应计算系统往来利息。为此,各地分行应定期乳差黄金系统往来余额,及时调整黄金库存。
需要说明的是,采用上述方法做系统往来调拨的前提条件,就是库存黄金往来调拨的黄金,必须是黄金交易所认证的国内8家黄金精炼企业的标准金锭以及伦敦黄金市场协会(LMA)认证的被称为“良好交割金条”。
4.非标金的核算手续。对于非交易所认证的黄金,即非标金的调拨,则应按黄金实物的调运手续迸行。